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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击毙通缉犯判国赔 桃园市府全负担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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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报台湾桃园导)桃园市警局杨梅分局警员叶骥,2014年在一处资源回收场打算要逮捕窃盗案通缉犯罗文昌时,对方倒车逃逸,叶警先对空鸣枪示警未果,朝罗男腿部开了3枪,,导致罗因出血性休克掉进田埂,送医伤重不治;罗男家属诉请250万元国赔,经高等法院审酌后,判决桃园市府要赔偿150万元,全案确定,桃园市政府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将会负担全数赔偿金。

该案发生于2014年2月16日下午3时,叶骥接获线报,指称通缉犯罗文昌在新屋乡石牌村资源回收场变卖赃物,叶骥赶到后没看到罗男。数分钟后,罗男进入车内,叶骥上前盘查罗男时,因对方企图倒车逃逸,叶骥持枪朝其腿部开了3枪,罗负伤逃逸后因伤重死亡。一、二审皆认定叶骥有罪,上诉第三审后,最高法院认为叶男当时站在车门旁,并无遭撞倒之虞,却以枪连续射击致罗男死亡,最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18万元定谳。

罗男家属诉请250万元国赔,一审桃园地院认定,叶不当使用枪械,但罗男拒捕须负65%责任,审酌后判准国赔,桃园市府须赔87万5000元给罗妻与2名子女,案经上诉后,高等法院判决桃园市府须再多赔62.5万元,总计赔偿150万元,全案确定。

桃园市警局表示,对高等法院判决表示尊重,但市长及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始终强烈支持同仁“正确而大胆使用警械”,赔偿金将全数由市府负担,并不会向叶警求偿。◇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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