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卖迷你枪形钥匙扣 遭警跨省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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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03日讯】近日,福建一名男子因在网上出售长约4厘米的迷你枪形钥匙扣,被辽宁鞍山铁西公安分局以涉嫌买卖枪支为由跨省抓捕。关押逾2个月,至今仍未获释,引发外界争议。

据陆媒报导,今年7月31日,这名男子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从福建家中被鞍山警方带走。

仿真枪钥匙扣的危害远不如一把刀

该男子的太太程女士(化名)说,他们销售的是迷你枪形钥匙扣,长4厘米,约为中指一半大小,主要用于收藏,售价几百元不等。

在程女士看来,这种仿真枪钥匙扣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远不如一把刀或者弓箭的危害力大。

程女士说,“虽然它具备了击发功能,可以击发,但我们没有做过什么火药弹药之类的,就是一个用于收藏的、小小的钥匙扣挂件,从未发生过伤人事件。”经销商所售的弹药,“成分跟火柴头的成分一样”,打出来是哑炮。

2015年8月末,当地警方曾对此钥匙扣进行过检查。程女士说:“以前我们住在厦门的时候,派出所和国安局有查过这个东西,查了之后,又还给我们了,没有说这个东西不可以卖或者怎么样。”

几年前程女士的丈夫在国外带回一个迷你枪形钥匙扣,找到国内代工厂进行复制加工,并在网上进行销售。

还让程女士有些不解的是,自己和丈夫都是福建人,为何丈夫会被辽宁省的警方带走。

此案的代理律师杨卫华透露:辽宁警方发现有一个东北人买卖枪支,跟他(福建男子)这个不是直接关联。是发现这个东北人有一笔交易是某一次枪形钥匙扣销售中的一个环节。

律师:枪支认定标准不规范

杨卫华律师认为,本案中涉及的枪支全长只有4厘米,它的口径只有1.8毫米,这么小的东西不能称之为枪。

杨卫华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枪的口径通常不超过20毫米,但此规定只界定了口径的上限,并没有界定下限,过小的口径是否还能被定义为“枪”,这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针对此案,鞍山市铁西公安分局10月1日回应称,警方鉴定报告认定送检的枪形钥匙扣为枪支。根据中共相关法律,认定为枪支警方应对涉案福建男子进行严厉惩处。

对此,有网民讥讽道:“立即装配特种部队和特工,马上就无敌了。”

有网民说:“菜刀呢?”“ 我的拳头都比这个杀伤力大。”“路边的板砖跟这个钥匙扣比起来,不知道哪个的杀伤力更高?”“政府连仿真枪都害怕的 !”

近年发生多起贩枪案引发关注。54岁的天津大妈赵春华因经营气枪射击摊档,2016底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入狱3年半,后上诉改判入狱三年,缓刑3年。

四川少年刘大蔚在网上购买24支仿真枪,一审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囚终身。他提出上诉,案件今年8月再审,至今仍未宣判。

中国数字时代评论说, 中共中央/地方政府日益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维稳压力,这使得“贩售及购买枪支”(哪怕是收藏玩具枪)如今更易遭到整个体制的严捕严判,个案处于此背景下,难以得到公平公正,更不论“枪支管控”在当前政治体制下的合法性争议。#

责任编辑:心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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