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前公检法官员为何控告江泽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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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21日讯】“江泽民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滥用职权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从2015年5月至今,大陆及海外社会各个领域阶层有超过20万名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属向中共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罪行,其中包括一批因坚持信仰而遭受迫害的优秀的司法系统官员。

前黑龙江副检察长控告江泽民

2015年6月6日,徐晓时和妻子潘晶华向中共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要求追究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徐晓时,原系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1996年徐晓时和妻子潘晶华、岳父潘强、岳母田玉梅一起修炼法轮功。一家人是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

修炼法轮功后,徐晓时的心绞痛、胃炎、关节炎和颈椎等多种病灶全部消失了,身体强健,并时刻用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的言行,道德得到升华。徐晓时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强。

他经手办理了近百起经济案件, 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徐晓时曾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员”,同时多次获得松花江林区分院和林业局的奖励,被领导和同事公认是为人正派的好检察官。

优秀检察官被降职、强制洗脑、限制自由

中共当局在1999年7月20日开始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后,徐晓时多次被(林业)局“610”和公安局政保大队找去谈话,被强迫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被强制洗脑和限制人身自由。

2000年,徐晓时被林业局降职、调出检察机关,发配到林业局一个最基层单位。

2015年9月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金振廷、赵忠书等人以维稳为名,对徐晓时等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将他们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采集DNA、按手印、照相等,林业局党委书记孙玉江、政法委书记王好岩扬言要将徐晓时“双开”。

2016年9月,金振廷等人对徐晓时、潘晶华及其回家探亲的女儿进行骚扰,并逼迫他们在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画押等。

妻子被没收身份证 被强迫写“三书”

徐晓时的妻子潘晶华,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乙型肝炎、类风湿、偏头痛、胃溃疡、妇科病、牛皮癣等多种疾病,经过多方医治不见好转。因疾病缠身,她一度感到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功后,潘晶华无病一身轻,从此,家里有了欢乐幸福。

潘晶华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亲戚、邻居、朋友都说她变了,在名利面前不去争,变成一个做事情首先为他人着想的好人。

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的前一天,1999年7月19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天,被强制洗脑。1999年7月20日,潘晶华被非法监禁三天,被强制洗脑。

2002年4月25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被绑架到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逼供一天。

第二天,潘晶华被非法关押在清河林业地区看守所,在高压胁迫下被逼迫写“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又称:三书)”,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回家后派出所、街道、社区一直对她骚扰不断,潘晶华遭电话监听、蹲坑、跟踪,不准外出和探亲、被列入网上黑名单,被非法没收身份证,无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出国探望亲人,人身自由严重受限制。

83岁的岳父在痛苦中离世

在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们一家人受到各种迫害,徐晓时的岳父潘强、岳母田玉梅过早离世。

徐晓时的岳父潘强,1931年3月2日出生,16岁当兵,是老干部。修炼法轮大法前,潘强患有胃溃疡、腰肌劳损、风湿、心脏病、大便出血等疾病,他练过多种气功,经多方医治无效。

潘强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疾病神奇痊愈。他按照“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乐于助人,处处为他人着想,待人热情,一天总是乐呵呵的;同时由于身体康复, 他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

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潘强在2002年4月25日,遭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和刑侦大队非法抄家,大量私人财产被抄走,并被绑架到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看守所。当局对其非法逼供、非法超期关押三个多月。在老人双腿不能行走的情况下,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强迫家人交三千元钱才将他放回家。

回家后老人家通过阅读学习法轮功书籍和炼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但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区对其骚扰不断。2003年,迫于各种骚扰与强大的精神压力,潘强老人搬到通河县居住。

2004年2月21日,一场大雪覆盖东北大地,老人家带上自家工具主动义务清除公路上的积雪,在雪地上插上“法轮大法好”的牌子。潘强清除积雪干了三天,结果他被通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关押半个月,勒索家人三千元。

老人回家后,一直遭警察不断骚扰,每天在担惊受怕中度过。邻居说,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潘强家。

在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期间,徐晓时的岳母田玉梅整天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身心遭到极大伤害、摧残。她于2005年5月10日含冤离世,终年67岁。

2007年,潘强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人体消瘦,几天之内双眼失明、双耳失聪,精神失常,说话语无伦次,他总说有人给他下药,身体异常期间还吐了三盆血。2014年6月14日,老人在极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离世。

法院退休干部控告江泽民

2015年6月30日,湖北省通城县法院退休干部王慧媛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王慧媛今年58岁,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她多次遭江泽民集团非法关押、勒索钱财,她的眼睛被迫害得视力严重受损。

王慧媛年轻时,患过重症肝炎,后来肝炎又复发了,生命垂危,此外因卵巢肿瘤、阑尾穿孔、胃病、“计划生育”等方面做过七次手术。王慧媛自诉自己遭车祸骨裂、家庭关系紧张、精神已经崩溃。就在等待死神敲门的时候,王慧媛有缘修炼法轮功。从此,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1999年7月20日,王慧媛想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武汉火车站被拦截,次日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等人用手铐铐住王慧媛,将她带回本县非法关押155天。在武汉火车站被拦截时,王慧媛被一女警察非法搜走现金450元;此次被关押后,国保大队的杨雄逼迫王慧媛的家属交了3000元押金,看守所所长陈高峰要王慧媛家属交伙食费1500元,国保大队和本单位派人去武汉接人收费,扣掉王慧媛的工资2000元,此次王慧媛共被勒索6950元。

1999年12月27日,王慧媛出狱第三天被通城县610熊林清等人绑架到本县黄源岭强行洗脑迫害30天。

2004年6月23日晚,王慧媛因与一位法轮功学员联系,被人构陷。通城县国保大队滥用手铐将她强行铐住送到看守所关押了7天。只因这一件事,同年9月9日王慧媛又被收监,继而10月15日国保大队张定二等人非法铐住她送往沙洋企图劳教。期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因劳教所拒收,当晚王慧媛又被铐回本县继续关押63天。

本县国保大队黎成刚两次找到王慧媛丈夫的单位,骗走现金3000元。

2006年正月廿四日,通城县“610”的熊林清、国保大队张定二带人将王慧媛从家中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王慧媛的眼睛被折磨得看不见物体了,视力严重损坏,直到现在都没有恢复。此次迫害历时37天。

2002年5月13日和2007年5月13日,只因时值李洪志师父的生日,“610”指使本单位无故将王慧媛监禁于单位密室里和黄龙山林场,共20天。

只需几个检察官展开调查 就会产生涟漪效应

对发生在中国的控告江泽民大潮,加拿大安省多伦多著名律师周易天对大纪元说,从西方的角度看,人权受害者在中国控告江泽民很有意义。中国只需有几个检察官开始对这些控告状展开调查,就会产生涟漪效应。

“如果调查员、检控官及法官都称职的话,就可以把践踏人权的罪犯绳之以法。”周易天认为,只要有几个对江泽民的控告获得立案调查及起诉,最高法院作出几个关键的决定,也就是说,“有几个成功的审讯,就能改变整个国家。”#

(待续)

文字整理:姚久仁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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