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老虎北京豪宅被查封 房产挂在别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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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07日讯】中共贪官落马后,其赃款、财物皆被没收,转移隐匿的资产也往往难逃清算。原中管干部王保安就是其中一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王保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这份执行裁定书的被执行人,为现羁押于秦城监狱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

王保安被称为“亿元贪官”,于2016年1月落马,先后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任职,其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54亿余元。2017年5月11日,王保安被以受贿罪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上述执行裁定书与王保安的一处被查封的房产有关。

案外人贺芳霏称,其2014年1月与原房主王红彪签订买卖合同,合法取得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一处面积204.3平方米的房产。该房产是其在王保安被查处一年半之前“善意取得”,不应承担犯罪处罚的后果,因此要求撤销查封、拍卖的裁定。

购房合同显示,该房产是贺芳霏以6,701,04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王红彪处购得。但是根据公开资料,贺芳霏与王红彪之间“颇有交集”。

关于该处房产为何被认定为王保安的受贿犯罪所得,此前官方曾有报导。据中纪委反腐片《巡视利剑》披露,王红彪是王保安的四弟。王保安利用审批权为老板办事、批项目,老板给他送钱、送物、送豪宅、送豪车。不过,王保安收受的豪宅、豪车,从来不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早在2001年,王保安就为一名商人老板的项目获得审批提供帮助,收受一套204平米的房产。房产证是以王红彪的名字办理的。”

而该执行裁定书中涉及的房产,面积为204.3平方米,房主也为王红彪。

对王保安的判决书显示,王保安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中,包括房产四套,贺芳霏所称的上述房产,就在其中。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曾于2018年4月4日向贺芳霏发出通知书,限其10日内腾出该房屋。随后贺芳霏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5月14日被以“与本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冲突”驳回。至于买卖是否双方恶意串通、故意隐匿受贿所得,官方没有做出说明。

王保安老家是河南鲁山,被指深涉河南官场。其利用公权力构筑了王氏家族,王保安的二弟曾任焦作常务副市长,三弟曾任平顶山财政局长、湛河区区委书记,四弟王红彪经商。王保安为他的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用手中权力为四弟谋取巨额利益。

除了上述房产外,还有一处位于北京二环到三环之间的318平米、价值近5000万元的豪宅,是王保安任财政部副部长后,一名商人在获得江苏一投资项目审批权后送给王保安的厚礼。王保安为了逃避调查,这套豪宅也挂在别人名下。

2016年1月,王保安落马前曾计划出逃,结果王氏四兄弟和他的情妇都被抓。

责任编辑:张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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