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前副市长受贿两千余万 一半与其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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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14日讯】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前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亚洲落马两年多后,官媒日前披露其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杨收受的2161万余元贿款中,有一半是与其弟杨某共同受贿。

据《检察日报》11月13日报导,杨亚洲案的判决书记录了其22笔受贿事实。

资料显示,2006年至2015年间,杨亚洲利用其担任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沈阳市和平区委书记,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沈阳市东陵区委书记、沈阳市浑南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谷某、辽宁某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单位,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土地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谷某、方某等22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1万余元。

其中,杨亚洲仅伙同弟弟杨某共同收受谷某给予的贿赂就达1000余万元。

杨亚洲被指控的受贿金额中,有一半与他的亲弟弟杨某有关,一些细节也曝光。

2010年的一天,因有事相求,杨某来找时任沈阳市副市长的杨亚洲。原来,杨某到谷某经营的公司上班后,谷某告诉杨某,如果能通过杨亚洲接到工程,杨某在公司的业绩和地位就会大幅提升,而且会得到丰厚的奖励金。

当时,浑南新区正在搞开发建设,有一大摊子的工程项目。杨亚洲很清楚谷某的目的和用意,不过还是答应帮忙。杨亚洲建议杨某回去和谷某商量一下,让谷某找公司的总部领导去和浑南新区政府洽谈此事。

于是,2010年末,谷某的上级总部领导与浑南新区政府进行了洽谈。杨亚洲在洽谈会上表示,允许谷某的公司参与浑南建设项目的投标。洽谈会结束时,杨亚洲还特别强调,欢迎谷某公司参与浑南基础设施建设。明眼人都能看出,杨亚洲是以公开开会的形式传达自己的意图。

这次会议后,谷某的公司在浑南新区建设中接连中标,共接到了20亿元左右的项目。

通过杨亚洲的帮助,谷某的事业不断发展,原本一个规模很小的公司竟然被上级总部“收编”,谷某和杨某也都成为总部的在编人员,分别担任沈阳分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此后谷某的胃口越来越大,一再利用这层关系找杨亚洲帮忙。之后谷某公司又承揽了浑南新区六分之一的轨道建设工程,还让杨亚洲协调,由浑南新区政府出面,为自己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以及帮助解决公司承建的工程回款问题等。

而谷某也给了杨某不少好处。2013年,谷某在大连某高档公寓看好了两套价值3000万元左右的房子,准备买下来做会所,并告诉杨某有他一套。谷某还找到杨亚洲,让其帮忙找开发商给打折,最后两套房子总共给谷某优惠了100万元左右。

谷某分两次给了杨某1300万元,由杨某妻子交了750万元的购房首付款,在用于还贷款的卡里存了310万元,将余下的230余万元都用于办理谷某和杨某的其它一些投资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案发后谷某也承认,“其实给杨某送钱就是为了感谢杨亚洲的帮助,也是为了和杨亚洲搞好关系,以便在今后各方面得到杨亚洲的关照。”

现年55岁的杨亚洲2016年2月底落马。此前他2008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沈阳市副市长,期间先后兼任东陵区(浑南新区)委书记、浑南新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沈阳市委常委等职。

杨亚洲被指是江派大员、中共前住建部部长陈政高主政沈阳时一手提拔。据海外明慧网报导,杨亚洲在沈阳任职期间,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是该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责任编辑: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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