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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诰坑溪惊变黄河 新北环保局查缉上游工程惩原凶

新北市汐止区康诰坑溪被工程废水污染后明显呈现黄浊色。(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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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新北报导)新北市政府环保局17日下午接获通报,汐止区康诰坑溪继5日泡沫废水后再度发生溪水污染现象,稽查员立即携带相关设备赶赴现场,发现溪水确实呈现黄色混浊情形,立即展开追查,发现污染元凶是上游一处营建工程,因工区内未铺设足够防止雨水进入之防治措施,导致雨水冲刷后之泥水直接排入康诰坑溪污染水体,已现场告发并令业者尽速改善。

环保局指出,11月初曾接获陈情该河段有泡沫废水,但因民众通报时间较晚,稽查员赶至现场时,该河段已无明显污染事证,而稽查员即加强例行巡查,并针对上游进行通盘性调查以掌握该区各污染源之状况,对于捍卫河川水质毫无松懈之心。

环保局在接获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初步检测水样未发现有明显毒性,故先排除工厂污染之可能。另目视水色带有大量泥沙,研判应为营建工程产生之迳流废水,故锁定上游一处新建工程并会同工地业者查察,发现该工程工区内未铺设足以防止雨水进入之遮雨、挡雨及导雨设施,导致雨水冲刷工地表面后含高泥沙量的废水迳经侧沟排入康诰坑溪,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本局依法告发并限期业者于10日内改善完成。

环保局说明,营建工地不论是基础工程,抑或装修工程,各阶段若未做好环境管理皆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因此环保局除要求工程施工前提报迳流废水污染削减计划,工地亦须设置足够的遮雨、挡雨及导雨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以减少雨天泥沙冲蚀排出量。以这次违规事件为例,工地未依上述规定执行,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条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后续将以实际调查结果依环保署所订裁罚准则进行处分。

环保局强调,后续仍将加强派员针对该区域监控搜索可疑污染源,守护汐止区域河川,一旦查获污染业者,将采严查重罚阻止破坏环境之行为以维护良好之环境品质。

环保局再次呼吁业者,稽查员的查缉不分晴雨昼夜,24小时全年无休,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挑战市府铲除不法业者之决心。另外,因水污染之发生常稍纵即逝,查获不法之机会有如与时间赛跑,民众若有发现污染事件时,请即时迳拨1999市政服务专线,环保局将即时派员查处、打击污染,以共同守护我们的环境与生活品质。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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