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个被通报落马的中共公安局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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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2日讯】近期,中共官方网站公开通报了一百三十余个中共公安正、副局长被撤职的消息。

这其中有被称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军、“天津第一警爷”的武长顺、“烟台第一局座”的聂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长,他们都成了中共的阶下囚。

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长们,直接指挥实施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参与迫害的事实已在明慧网上曝光。

1999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发动了惨绝人寰的迫害,中共公安系统沦为江泽民集团的打手,致使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洗脑、构陷、庭审、判刑,甚至酷刑致死。

这些作为公安局正、副局长的中共官员,对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脱的罪责。

以下是130名公安正、副局长落马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概况。

王立军

王立军

王立军,曾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自知将被薄熙来灭口的王立军,化妆逃入驻成都的美国领事馆,交出大量包括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在内的秘密资料。该事件震惊世界,王立军因此免于灭口而得以活命。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王立军案一审宣判,共获刑十五年。

王立军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2008年,王立军被薄熙来调到重庆市公安局担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自此,王、薄两人狼狈为奸,在重庆对民众推行“文革式”的洗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疯狂。

仅2009年,重庆就有188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其中有6人被迫害致死,18人被非法判刑,76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

王立军是薄熙来的马仔,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在锦州任公安局局长时,成立了“锦州现场心理学研究中心”进行器官试验。

王曾因一篇有关器官受体移植实验研究的论文而获奖。他在获奖致辞中说:“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这“几千个”人体器官从何而来?

王立军涉嫌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直接刽子手。2009年,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的目击者证实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并证实王立军下的死令: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

武长顺

武长顺

武长顺曾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被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审被判死缓。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执行江泽民叫嚣的“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名目的迫害。

天津市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洗脑、劳教、判刑。截止2014年7月,至少已有9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对此,作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的武长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聂作坤

聂作坤

聂作坤,1965年5月出生。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曾经在潍坊安丘、寿光担任公安局长。

2018年8月31日,聂作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08年,中共奥运会前夕,寿光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局长聂作坤)密谋策划,同一夜统一行动,破门入室,从睡梦中,绑架近300名法轮功学员,将其分别关押在寿光市弹药库、青州市看守所、留吕敬老院、圣城大仓敬老院55天之久。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法轮功学员在寿光市被证实非法判刑的17人,劳教的43人(法轮功人员被非法劳教是由公安局长亲自圈阅、签字,不用经过刑法部门)。

聂作坤2016年担任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后,直接参与指挥多起迫害烟台市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几起大规模的迫害案件都是由其直接下令和亲自策划的。

2008年6月9日,新唐人电视台电话采访时任寿光市公安局长聂作坤时,聂作坤喊出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尽杀绝”。

与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同出一辙,聂作坤因迫害法轮功,至少有六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并被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何挺

何挺

何挺,1962年2月出生,曾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长期在中共政法系统任职的何挺,是周永康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他以重金贿赂周永康而被破格提拔。

2017年10月,何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何挺任重庆公安局长后,加重迫害法轮功,组织了“八一九”绑架案,一次性绑架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2012年,何挺指示重庆各监狱不放松对法轮功的打击。被树为典型的重庆永川监狱,以酷刑折磨、殴打、各种体罚、不让睡觉、饿饭等等各种方式,残害法轮功学员。

他手下的一名永川监狱的狱警公然叫嚣:“把法轮功(学员)折磨死了,大不了就告诉家属说自杀,或者是检查发现本来就有高血压,是因为得病死亡的。”

蔡聘

蔡聘

蔡聘,1963年9月出生,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曾任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8月14日,蔡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聘在任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书记时就开始追随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从2003年起,其罪行就被明慧网通告,被列入恶人榜。

潼南县太安中学教师陈庆,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工作勤恳出色,2003年12月10日,被警察跟踪到学校绑架。陈庆斥责他们的流氓行为,警察说:“管它啥子绑架,只要抓到人就行。”还说这是蔡聘的命令。

陈庆被劫持到所谓“法制学习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她离开洗脑班后,非法追捕使她无法回家正常生活,导致其母病亡。

2009年4月10日,潼南县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遭绑架,一人被迫流离失所。这次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就是时任政法委书记的蔡聘下的死令。

刘丛德

刘丛德

刘丛德,1960年7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

2018年7月2日,刘丛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丛德在郑州火车站长期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新郑市法轮功学员陈喜红、贾金会、张淑玲、陈小妮四人于2010年10月15日晚被绑架;2011年5月,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

期间为掩盖恶行,新郑市中共检察院和法院不给受迫害者家属所谓的起诉书、判决书,剥夺家属对案件的知情权。作为新郑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的刘丛德对此难脱干系。

肖敏

肖敏

肖敏,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9月6日,肖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肖敏在任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在视察看守所时,要求对在押人员,要加强值班巡控,监控,而重中之重就是监控法轮功学员。

在所谓的“春雷一号”清查行动时,肖敏要求清查整治行动,要严防死守、严查出租房,表面上是消除治安隐患,实则是针对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的再迫害。

汪治怀

汪治怀

汪治怀,曾任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3月起历任黄冈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8年9月,汪治怀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逮捕。

在任期间,他积极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黄石市西塞山区法轮功学员骆文,在黄石铁路局上班,曾几经遭受中共邪党操控的公、检、法人员的迫害,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劳教。

朱甲云

朱甲云

朱甲云,曾任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2018年6月,朱甲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从朱甲云的履历可以看出,他步步高升的时期,正是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时期。他所管辖的区域内,仅邵阳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的刘爱华,就因不放弃信仰被绑架十次,后被邵阳市双清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李元祥

李元祥

李元祥,1957年3月出生,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2018年8月,李元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李元祥担任平远县公安局局长,参与了对平远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13至2016年,对梅州发生的多起绑架事件,如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李元祥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姚亮

姚亮

姚亮曾任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局局长兼区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6月,姚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姚亮在任职期间,参与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冯崎峰。2012年10月23日,冯在单位被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抢劫。当天重阳敬老节,冯的七十七岁母亲被一警察从二楼的楼梯不断地往下推搡,令在场的亲人和邻居都感到震惊。

马伟灵

马伟灵

马伟灵,1963年8月出生,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副厅级)。

2016年5月20日,马伟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以罚金100万元。

马伟灵,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汕尾市公安局局长之后,尤其在2010年11月广州亚运期间,再次悬赏数万元,企图抓捕汕尾法轮功学员黄淑源,导致黄淑源处于十年的流离失所和非法通缉之中,给其身心带来极大伤害。2012年8月6日,黄淑源含冤去世。

潘静苏

潘静苏

潘静苏,1958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副厅级)。

2016年9月,潘静苏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其在职期间,恶行不断。2011年9月,保定各派出所分派指标,绑架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拘留所或洗脑班遭受迫害,其中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姚天民

姚天民

姚天民,19963年4月出生,曾任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11月3日,姚天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在任期间,姚天民与周口市委书记毛超峰、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狼狈为奸,指挥公安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姚天民指挥周口市公安局每年两次“严打”,都把法轮功列为重点目标。

王会师

王会师

王会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

2016年8月18日,王会师因犯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王会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曾多次被曝光。

左智慧

左智慧

左智慧,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

2015年5月28日,左智慧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20万元。

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曾在明慧网上被曝光。

李弼清

李弼清

李弼清,曾任湖南省宜章县公安局局长、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局长。

2017年1月25日,李弼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曾在明慧网上被曝光。

史居平

史居平

史居平,1960年出生,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3年1月21日,史居平因受贿、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史居平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秦州分局局长,积极迫害天水五县两区法轮功学员,很多人被骚扰、非法抓捕、遭受酷刑折磨、经济罚款、被跟踪、被监视、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

张刘苟

张刘苟

张刘苟,江苏省镇江公安局原副局长,其积极配合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曾在明慧网上被曝光。

2013年12月6日,张刘苟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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