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告披露中共放宽外资所有权限制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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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婷综合报导)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日发布“301条款”调查更新报告,披露中共换汤不换药,在强制技术转让方面,虽然消除了一些限制,但又增加了另外一些规定,使得外企持续受到技术转让的巨大压力。

以汽车为例,中共在汽车行业进行了二十多年的外资所有权限制,外商到中国投资多数被要求与中国公司进行合资。这使得许多外国汽车制造商处于不利地位,无法进行外商独资投资。自从美国3月份发布301调查报告后,中共放宽或取消了一定的外国投资限制。欧盟商会的中国汽车工作组披露,虽然中共的汽车政策正在向一个新阶段过渡,但新政策不是减轻外国汽车制造商的压力,而是可能会加剧其压力,使其不得不选择继续留在与中方竞争者一起合资的企业里。

USTR的这份更新报告说,中共政府使用各种工具来监管或干预美国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以要求或迫使美企向中国公司转让技术和知识产权。中共强迫技术转让的两个关键方面是:外国公司所有权限制以及行政许可和批准制度。这两个方面因中共的外国投资审批体制的不透明和自由裁量性质而进一步深化。中共官员可以利用口头传达和非正式行政指导来迫使外国公司转让技术。

美国发布首份301报告后 中共仍持续强迫技术转让

美国自2018年3月发布首份301调查报告之后,时隔近8个月,11月20日美国又发布了报告的更新版本。

在过去的8个月中,美国在持续关注中共对301报告指出的“不合理行为”做出的反应,并进一步对这类行为进行调查。这份更新报告说,尽管中共在2018年放宽了一些外国所有权限制及做了一些其它改变,但中共在强迫技术转让方面的行为、政策和做法仍然持续。

一系列独立调查显示,外国企业仍然对中共的技术转让制度表示担忧。中共尚未有效解决其技术转让制度中涉及的系统性问题和具体问题。

今年7月,位于上海的美国商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商业报告显示,美国高科技领域公司的担忧尤为突出。44%的航空航天业公司和41%的化工企业公司面临转移技术的“显着”压力。

今年9月,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 USCBC )发布的2018年度会员调查报告发现,58%的受访者表示面临“许可和监管机构批准”问题,34%的受访者说面临“外国投资壁垒”,27%的受访者说面临(中共)政府施压偏袒中国企业。这些发现证实了301条款报告中所强调的中共行为模式。

中国欧盟商会(简称欧盟商会)对欧洲公司的调查结果类似。欧洲企业同样面临着中共持续以技术转让为市场准入前提条件的问题。

中共11月初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做出一系列承诺,但欧盟商会对此表示质疑。在其发布的声明中,欧盟商会指责中共说:“不断重提(旧承诺),却未提出充分的具体措施或时间表,让欧洲商界对这类承诺越来越无感。”

美国的其它贸易伙伴对中共贸易政策同样表示担忧。今年7月,在世界贸易组织召开的第七次审议中国(中共)贸易政策的会议上,除了美国外,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及瑞士等国投诉,中共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存在网络安全、假货侵权等问题。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2017年报告也证实了中共强制技术转让制度的存在。该报告在讨论有关特定产业股权限制和合资企业要求时指出,中共的“若干限制旨在强制实施技术转让”。

报告还发现,在中国,一些合资企业必须要经过中共政府的批准,而这种批准程序明确涉及与中方进行大量技术相关信息的交换。报告明确指出,“中共当局保留对外商提供的机械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审查权利,并要求(外商)提交有关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文件。”

中共放松“外国股权上限”但又增加新的限制措施

更新报告说,2018年6月28日,中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2018年负面清单,放松或取消了对汽车、飞机、造船业以及某些金融部门的外国股权上限和其它的一些限制。

但分析师和行业利益相关者认为,这并未表明中共做出了实质性改变。301调查更新报告披露,中共开放这些领域都是有原因的。报告说,中共在2018年负面清单中所开放的几个行业属于那些他们本来就打算放开的领域,中共基于国内原因希望邀请更多外商参与到这些领域中来,包括在制造业和采掘业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及潜在的技术转让),或者对外企开放那些市场条件已经绝对有利于中国公司的领域,比如铁路线或电网建设及管理。

在中共发布2018年负面清单后,欧盟商会批评该名单继续“歧视非中国企业,在市场准入和审批要求方面区别对待国内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该商会主席表示,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报告表示,中共实际上继续使用“外国投资限制”,汽车行业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

在汽车行业,中共放宽了对外国投资的一些限制,取消了特种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的外国股权上限,并承诺到2020年和2022年分别取消非新能源商用车及非新能源乘用车的外国股权上限。2018年的负面清单还规定,到2022年,中共将取消外国汽车公司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不能超过两家的限制。

然而,有几个因素表明,外国汽车制造商将继续面临与中国合作伙伴分享技术的巨大压力。首先,中共正在考虑对汽车投资实施新的限制措施,这对外企来说会更加繁重。

中共2018年5月出版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草案将禁止对新的燃料汽车制造工厂进行某些投资,现有的燃料汽车制造企业要接受现有汽车生产、汽车出口和新能源汽车输出相关的新要求。

该法规草案还规定,新成立的纯电动汽车(PEV)制造企业以及寻求扩大PEV生产能力的燃料汽车制造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繁重的要求。结果就是,寻求建立新的制造设施的外国汽车制造商在没有中国合资伙伴的情况下,要想满足中共这些要求将会变得极其困难。

和在中国的其它行业外国公司一样,汽车行业的这些投资限制说明,外国汽车制造商继续受到中共在技术转让制度中所使用的行政审查和许可程序的约束。

欧盟商会的中国汽车工作组在其2018/2019立场文件中评论道:“从一个行业角度来看,仍然存在对(在中国)投资的担忧。中共的汽车政策正在向一个新阶段过渡。但这种新政策可能会加剧外国汽车制造商的压力,使其不得不继续留在与中方竞争者一起合资的企业里。”

自2010年以来,中共政府一直在补贴新能源汽车的制造和销售。这种财政支持主要针对中国国内汽车制造商,使其扩大了新能源汽车的产量。

虽然中共宣布,到2020年年底为止,中共政府将会退出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但中共又提出,自2019年起,将对汽车行业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这将使那些目前在中国不生产或很少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外国汽车制造商面临沉重打击。如果一家车企的积分无法达标,可以从其它已经达标的车企处购买剩余积分,否则就要缴付罚款。

中国本土厂商很早就对电动汽车市场开始布局。为了符合积分制的要求,外国汽车制造商将不得不与中国国内已经是大型新能源汽车生产商的企业创建合资企业,以便达到中共所要求的新能源汽车积分。

比如,2018年8月,福特与中国众泰汽车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建立一个50-50的合资公司,进行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乘用车。

针对中共的积分制,德国之声今年9月份的一篇报导说,一些德国车企指责说,中共当局制订了一份电池供应商列表,要求各车企必须使用这些供应商的产品,才能确保其生产的汽车被认可为新能源车型;而这些供应商几乎都是中国企业。一名匿名驻华德国车企经理对德新社透露,他近期正在频繁出差,“我们必须尽快考察各中国电池厂商的产品。”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中共当局的这一系列举措,目的是打压外国竞争者、保护本国企业。

外媒披露中共强制技术转让的4个手段

中共继续以多种方式向外国公司施加压力。例如,《华尔街日报》2018年9月的一份报告提供了中共采取行动获得5家美国大公司技术的多个具体案例,这五大公司分别是:杜邦、通用电气、超威半导体公司、亨斯迈公司和美光科技公司。

华日的调查报导披露了中共强制技术转让的4个手段包括:向中美合资企业中的美方施压,使其放弃技术;利用中国的地方法院宣布美国公司的专利和许可无效;以反垄断调查等名义,直接查抄美国公司文件;令行业专家填充监管小组的职位,并要求美国公司提供详细的生产配方或流程,供中方专家审核,而这些专家之后就可以将美方的商业秘密传递给中国竞争者。#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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