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公安局长被双开 涉收贿及搞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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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聂作坤日前被“双开”并移送司法。聂作坤被指收受贿赂,搞高利借贷,插手工程项目承包等。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11月28日公布了上述对聂作坤的处分。通报指,聂作坤“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违反“习八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收受礼金,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民间高利借贷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聂作坤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承包,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聂作坤现年53岁,2001年7月任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月任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并兼任寿光市副市长;2010年7月任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2016年9月起任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8年8月落马。

在多地担任公安局长期间,聂作坤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次曾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并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据明慧网报导,2007年1月聂作坤调任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后一年多的时间,该市就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毒打、罚款,超过1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还有不少学员被迫害得妻离子散、有家难回甚至家破人亡。

聂作坤在安丘任公安局局长时,期间也先后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判刑。聂作坤2016年担任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后,直接参与指挥多起迫害烟台市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几起大规模的迫害案件都是由其直接下令和亲自策划的。

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发动迫害以来,直接执行该命令的公安系统官员厄运连连,被查处、判刑,或在事故中身亡等。近期官方网站通报了一百三十余个中共公安正、副局长落马的消息,其中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前局长何挺、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长程瀚等。#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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