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后金哲宏被改判无罪 类似冤案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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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综合报导)11月30日上午,吉林金哲宏杀人案再审宣判,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50岁的金哲宏终于被改判无罪。他说最想回家乡去祭奠双亲。

金哲宏杀人案判决书显示,有5大无罪理由:首先,金哲宏曾与受害人接触,但无法证明其实施了杀人行为;其次,金哲宏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前后矛盾,且无其它证据佐证;接着,金哲宏杀人动机事实不清;再者,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不清;最后,金哲宏加害被害人行为的事实不清。

23年前的10月11日,时年27岁的金哲宏因一女子被害而遭抓捕,并被起诉至法院。此后,金哲宏开始了长年的上诉、申诉,经历了三次一审,两次发回重审,四次被判死缓。

期间,金哲宏的母亲因无法接受这般打击很快去世了,妻子则带着一两岁的孩子改嫁了。他曾多次恳请律师,“千万不要放弃我”。

今次,此案得以重审,只能靠拄拐前行的金哲宏(入狱前身体健康)对陆媒说:“我母亲病逝的时候是因为我的事情,走的时候没闭上眼。回去父母坟头拜祭,这是我目前最想做的事情。”

他还说:“出事的时候,我就告诫自己:只要我活着,我就能说清这个事,我没有杀人。”

他的代理律师李金星表示,感谢关心这个案子的媒体界、法学家,尤其是参与此案的几十名律师、志愿者。同时,会为金哲宏下一步提起国家赔偿做好对接。

事件回放

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北发现20岁被害人李艺的尸体。同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收容审查,后被锁定为杀人嫌犯起诉至法院。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法院判处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金哲宏随后提起上诉。1997年12月1日,吉林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1998年8月4日,吉林中院重审后维持原判。金哲宏随后又一次提起上诉。1998年10月21日,吉林高院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2000年5月,吉林中院依旧判处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金哲宏随后再次提起上诉。2000年8月,吉林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

但对“具体情节”,吉林高院并未做阐述。金哲宏不服,要求无罪释放,并提起申诉。吉林高院于2012年3月驳回申诉,金哲宏继续申诉。2018年5月8日,吉林高院终于决定再审金哲宏杀人一案。

而金哲宏的前期代理律师常玮平、张磊,关注、参与律师岳金福、熊冬梅、石伏龙、王飞、刘书庆、黄汉中、张凯等及后期代理律师袭祥东、李金星均对此案判决提出过疑问。尤其该案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凶器等均存在疑点。

冤案不断

与金哲宏类似的冤案在中国大陆层出不穷。

1997年5月16日,新疆伊宁市三中女生宿舍发生侵害女性案,时年27岁的周远被警方带走。后,周因涉多起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案件,一审被判死刑。

周远坚称自己被屈打成招,但法院最终仍判罪15年。周远和母亲坚持无罪申诉,2017年11月30日,中共新疆高院改判已出狱5年的周远无罪。

1996年4月9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现一具遇害女尸,他报案后却遭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刑讯逼供,被认定为杀人犯。事发后62天,呼格吉勒图即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1994年石家庄郊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时年20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嫌犯。1995年3、4月份,聂树斌被执行了死刑,而聂的家属却没有接到执行的通知。

2005年山东聂树斌被冤判执行死刑10年后,真凶落网并认罪,聂家坚持不懈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却遭拒。2016年12月2日,聂树斌被改判无罪。无罪宣告的那刻,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起立听审,突然落泪,在坐下后情绪崩溃,当庭三次大喊“我那孩子回不来了!”

时政评论员横河曾表示,大陆的政法系统已经形成了一条制造冤案的流水线,批量、系统的制造冤案,而且至今仍在继续制造冤案,例如直到现在还对法轮功进行迫害。

横河说,这些冤案的共同根子是中共。因为它的根子在中共,所以真正的社会正义、真正的司法正义,不论是对像法轮功这么大群体的迫害,还是对像聂树斌这么一个个人的迫害,这种司法正义只有在中共解体,并且对侵犯人权的罪犯,把他们送上审判台以后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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