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安徽粮食腐败案 举报人反遭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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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采访报导)安徽固镇粮食局下属粮站,通过做假账,在收粮过程中,以杂质高为由,克扣农民的粮食冲抵仓库小麦数量,已被查证属实。该粮食腐败案未见披露,其举报人反遭调查,被打为恶黑势力。

举报人的女儿张女士日前告诉大纪元记者,其母亲刘玉华因实名举报安徽固镇粮食局腐败案,遭市级县级两级纪委报复,面临20年刑期的指控。

据介绍,刘玉华为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粮油总公司普通职工。早年任教,后停薪留职下海经商,1990年进入粮食部门工作,1997年1月任濠城粮站副站长,2001年6月至2005年10月,任濠城粮站站长。2005年11月,辞去濠城粮站站长职务。

2017年初,刘玉华多次举报“石湖收储库把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做敛财工具”。2017年3月中旬,刘玉华向安徽省巡视组实名举报原县粮食局局长单桂放包庇犯罪、滥用职权。

据刘玉华举报,在2015年用国家政策性收购资金收购的小麦中,固镇县粮油总公司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的940吨小麦实物不入账,命名为“杂质仓”。编制虚假粮食收购进度报表,通过开虚假收购凭证套取国家政策性收购资金二百三十余万元。取款凭证皆用冒名签字。

上级相关部门到石湖查库,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总是上锁,说是空仓。2016年4月,国家粮食局清仓查库也没有查到这两个仓库的粮食,当时曾有人匿名举报。

举报信说,收购粮食时所扣的物质(扣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不是粮食,没有支付农民粮款,不能也不可能另存另放。固镇县粮食局经查证属实,郑义库主任职位被免。但固镇县粮食局以行文方式给上级上报处理结果时,竟称“扣量单独存放”。开具虚假凭证的职工均未被处罚。

举报人认为,扣量数额特别大,一旦定性为杂质就等于认可了石湖粮站私存国家粮食的犯罪行为。

举报信还反映了粮油总公司按库容分配利润不公和全县一半以上的单位发不起工资等情况。仓库少的粮站第三批收购,已收不到粮食,造成单位最长达44个月没有工资生活费,仲兴粮站三年只发工资500元/月。而仓库多仓容量大的单位(如石湖粮库)工资最高发放到4,000~5,000元/月。

2017年1月9日上午,宋店、王庄、磨盘张、濠城、九湾、仲兴等粮站的三十多人找到粮食局,反映多次没给答复的工资问题。

疑遭报复被打为恶黑势力

从时间轴上看,安徽省第七巡视组在看过刘玉华的举报信件后,将此案反馈给县委书记周学保,交由下一级纪委处理。

2017年3月21日早上8时许,固镇县纪委邹伟带着公安局等约20人突然到刘玉华家搜查,刘玉华被双规。

双规五个月中,刘每天长时间坐在板凳上18个小时,双腿麻木,屁股上长疮,吃饭、睡觉时间不足6小时,52岁的刘玉华身体遭受巨大痛苦。同时,他们以刘玉华的两个女儿生命安全胁迫刘玉华认罪。

随后,刘玉华在固镇县政府网站上被反复宣传是“黑恶势力”。固镇县纪委书记陶振银于2017年4月21日召集了粮食系统200名左右的职工开动员大会,称刘玉华是“女流氓”、“女匪首”,要求职工举报刘玉华,与其划清界限。

摘自《关于安徽省蚌埠市和固镇县两级纪委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实名举报》(受访人提供)

张女士说,“他们发布的文件每一篇都说‘刘玉华黑恶势力’,但其实你真正把案子扒开看看,根本没什么黑恶势力,她就是普通的一个妇女,可能撒撒泼,吵吵架,全部都是口角。能叫黑恶势力吗?所有法院收集的寻衅滋事的事情都没有造成有伤或人命的。”

“纪委委托了一个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与2004年1月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完全相反。”张女士说,“我妈当了3年站长,她是一个很有经营头脑的人,业务能力很好。她收购的粮食质量高,给粮食杀菌消毒,防止霉变损失。拍卖给面粉厂,所以非但没有亏损还有盈利,给职工交社保。当时很多粮站都是亏损的。”

地方政府被指转移视线

举报人家属认为,巡视组进驻固镇以后,地方政府为了转移巡视目标,利用该县粮食系统的矛盾,在未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将刘玉华包装成“刘玉华黑恶势力”,做成政府政绩工程,却决口不提真正的粮食系统腐败案件。

迫于巡视组的压力,固镇县向中央上报所谓的“粮食局窝案”,以掩盖固镇县财政亏空、政府巨额负债、编造虚假数据欺瞒中央等问题,同时打击举报人,并牵涉粮食系统相关人员,办出“惊天大案”。

安徽固镇粮食系统多人被调查。(网页截图)

2017年4月28日,固镇县粮食局局长单桂放被双规,一个月后,案件移送司法被判刑6年。2017年3月14日,原固镇县石湖收储库主任郑义被双规,后被判刑2年。

同时,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原固镇县粮食局局长陈灵,被起诉收受刘玉华贿赂,判刑2年,案发前为原固镇县常委、宣传部长。原固镇县粮食局局长刘仲平,被起诉收受刘玉华贿赂3万元,判刑3年,案发前已退休。

曾参与举报的原固镇县刘集收储库库主任徐家林,被起诉与刘玉华共同挪用公款,判处有期徒刑1年;刘集收储库会计丁刚被判刑7个月;共同举报人杨庙收储库主任刘玉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罪名是十五年前开厂偷税漏税;原石湖收储库会计陈志祥(与刘玉华私交较好)被判刑1年。

目前,只有刘玉华尚未宣判,却面临侵占公款、寻衅滋事等20年以上的罪行指控。刘玉华8月份被转到看守所逮捕羁押,到现在已经1年半多,不让家人探视。

大纪元记者查询发现,上述案例陆媒没有相关报导,只在固镇纪检监察网上发布过调查公告。“审判所有的信息都不公开。”张女士说,家属担心司法系统不能保持公正。#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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