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个被通报落马的中共公安局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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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9日讯】吴正阳,原江西省九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最近在监狱病死。他曾亲自上门抓捕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殷进美被迫害致死。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马佳泉、副局长刘德彪先后落马,曾参与实施对该市20多名法轮功学员大抓捕行动。

近期,中共官方网站公开通报了一百三十余个中共公安正、副局长被撤职的消息。

吴正阳、马佳泉、刘德彪正是被通报落马公安局官员中的三个。

这些中共公安局长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直接、积极地指挥实施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被海外明慧网曝光。

1999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发动了惨绝人寰的迫害,中共公安系统沦为江泽民集团的打手,致使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洗脑、构陷、庭审、判刑,甚至酷刑致死。

以下是一百三十名公安正、副局长落马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概况。

接上文:130多个被通报落马的中共公安局长(4)

吴正阳

吴正阳

吴正阳,原江西省九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4年4月15日,吴正阳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最近吴正阳在监狱病死。

2009年前,他曾经任湖口县公安局和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局局长。在其任职期间,多次幕后指挥,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他在庐山区任职期间,九江国棉二厂法轮功学员舒淑芳和李水清被绑架和关押、杨唐仪和严金凤被非法绑架、殷进美被非法劳教。

殷进美从江西女子劳教所回家后,身体一直非常虚弱,经常身体虚脱、气喘、厌饮食、无法入睡,在死亡线上挣扎,是被施用不明药物致毒性发作的症状,于2012年5月9日离世。

2009年7月,吴正阳被调入九江县。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李小春被迫害致流离失所、张圣伦被劫持到武汉洗脑班迫害、田海英被劫持到江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作为九江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吴正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马佳泉和刘德彪

据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佳泉,主管刑事案件副局长刘德彪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后落马受审,目前均已被撤销职务。在齐齐哈尔公安网站已查不到此二人的消息。

马佳泉可谓齐齐哈尔市迫害法轮功元凶之一,此人自1999年7月江泽民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就一直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他自1999年至2012年出任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安局长期间,龙沙区成为迫害法轮功最邪恶的重灾区。

马佳泉在龙沙区偏僻处专门设置了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即臭名昭著的“鬼子楼”。在这里马佳泉指使辖区派出所和国保人员,对法轮功学员使用各种刑具和手段迫害。

截至2012年前后,有几百名的龙沙区法轮功学员受到他的迫害。沈子力、许红梅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马佳泉于2012年前后升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具体负责迫害法轮功。

在2017年3月20日,他下令抓捕二十多位齐齐哈尔市的法轮功学员。王宇东和妻子朱秀敏被绑架后,被带到“鬼子楼”,在马的授意指使下,龙沙国保大队姜姓人员给王宇东戴头盔折磨。

市支队和市局反×教的人还往王宇东头上套塑料袋,并将香烟点燃后把烟灌进袋里,使其呼吸困难;还给他戴背铐,掰手铐往上提,同时使劲搓他肋骨,反复三四次,用鞋猛抽他的左脸。

中共酷刑示意图:塑料袋闷。(明慧网)

和马佳泉一同落马的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德彪,主管刑事案件,多年来也一直参与指挥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罗保福

罗保福

罗保福,曾任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巴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罗保福在担任巴中市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曾多次在专门会议上发表迫害法轮功的言论,部署刑警配合国保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担任平昌县党组成员、副县长和公安局长期间,他利用分管多个行政和司法部门的权力,继续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破坏中国法制的非法指令,疯狂迫害法轮功,对平昌县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监控、骚扰、抄家、绑架、刑讯逼供、非法判刑。

2016年12月16日,罗保福涉嫌受贿犯罪,被四川巴中市南江县检察院立案侦查。2017年9月8日,罗保福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提起公诉。

张晓伟

张晓伟,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8年5月10日,张晓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方可

方可,原辽宁省清河区公安局副局长,积极参与迫害、绑架、转化法轮功学员,使清河区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劳教、判刑、强行洗脑,曾经扬言不怕报应。

方可因贪污受贿,被判刑五年半。

曹新龙

曹新龙,原辽宁省清浦区公安局局长。2012年5月13日,清浦区公安局出动几辆警车包围了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非法抓捕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有的被劳教、有的被拘留、有的被取保、有的被强制“转化”、有的被吓得不敢修炼而导致生病死亡。

曹兴龙积极执行上级迫害法轮功的命令,集体立“二等功”。两年后,因贪污受贿被判刑七年。

杨如兵

杨如兵,原辽宁省清浦区公安局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2012年,指使下面的警察殴打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他因贪污受贿被逮捕、判刑,出狱后在外地打工。

郭波

郭波

郭波,成都武侯分局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4年8月11日,被带走调查。

吴涛

吴涛

吴涛,男,羌族,1969年7月出生,四川理县人,曾任大邑县公安局长,成都蒲江县公安局局长,成都市青羊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2012年,任锦江区公安局分局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3年11月21日,吴涛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其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三宗罪。

 张勇

张勇,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局长,积极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2001年,被“双规”。

杨光

杨光,原长垣县公安局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曝光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2014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郭法杰

郭法杰,原河南安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14年12月16日,突然被宣布双规。郭法杰在任安阳期间极力推动迫害法轮功。

李长根

李长根,原河南信阳市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2014年11月,刚刚接任河南高院纪检组组长一职才半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他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松林

张松林,男,五十多岁,建水县人,原建水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建水县公安局副研究员。2009年5月底,以贪污罪名被逮捕。

此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诬蔑法轮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野草

张野草,男,2001年前任建水县公安局长。2001年初,遭恶运:因贪污罪被捕、被撤销公安局长职务,后在红河州公安局刑侦处当警察。

他指挥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负有主要责任。

陈国阳

陈国阳

陈国阳,肇庆市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006年8月10日,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八年半。

叶树养

叶树养

叶树养,韶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曾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将韶关所属市、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进劳教所、洗脑班,遭受酷刑折磨和罚款。

最终,叶树养以贪污钜款的罪名,被撤职、查处。

杨强

杨强

杨强,广东信宜市人,原中共茂名市茂港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港区公安分局局长。

在其任职期间,茂港区出现多起迫害法轮功事件,如优秀教师何滟华、近八十的老人陈炳刚和残疾人赖良等均受到他的残酷迫害。

2011年6月20日《南方日报》报导,杨强大肆卖官、敛财上千万等,被判无期徒刑,现被关押在阳江监狱十大队服刑,

李桂洪

李桂洪

李桂洪,邯郸市公安局长,2013年被“双规”。

多年来,李桂洪是邯郸市迫害法轮功的元凶。2012年2月25日清晨5、6点钟,河北邯郸市委副书记周国江、李桂洪及其邯郸市“610”头目亲自策划、指挥,在邯郸市多个地区、县、市同时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

董志民

董志民,男,原凌源公安局副局长,因徇私枉法已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他直接参与对凌源各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毛书宏

毛书宏,老家在南京市六合区东沟、原南京市六合县公安局局长。1999年8月,出任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局局长,正好是江氏发起迫害法轮功之后。

自1999年8月至2003年期间,浦口区先后有二三十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遭受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还受到浦口区公安局不同程度的敲诈勒索。

作为浦口区公安局局长,毛书宏对这些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3年,毛书宏的贪污行为遭查处,并被逮捕。2004年2月10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作出判决,毛书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财产3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没收财产35万元。

陈宇铿

陈宇铿

陈宇锵,广东省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长,于2015年11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任期内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债。

王守成

王守成,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党委成员、副局长兼宣化区分局局长。2018年7月27日,王守成被审查和监察。在任期间,宣化区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的有十八人。

马树军

马树军,曾任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16年7月被“双开”。

张秀利

张秀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月,被立案侦查。

申公元

申公元,2002年调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长,于2010年4月被逮捕。2006年,大同市公安局曾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十八人。

王全福

王全福,河南省安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于2014年11月,被调查。

李厚清

李厚清,原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其任期内,鞍山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

因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李厚清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黄伟闻

黄伟闻,广东梅州兴宁市人,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长;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2018年4月11日,被通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伟闻担任梅州市迫害法轮功的总头目,参与迫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13年。

温健忠

温健忠,广东省梅县人,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任蕉岭县公安局局长;2018年4月,被审查。在任期内,对蕉岭县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温健忠负有领导责任。

张建民

张建民,2016年9月左右,担任广东省丰顺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18年4月,张建民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年来丰顺县法轮功学遭受迫害,对此张建民负有直接责任。

 杨明辉

杨明辉,原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是凌源主抓迫害法轮功的总头子,直接参与对凌源各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涉嫌受贿、涉黑被逮捕,杨明辉被判刑6年。#

(完)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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