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砸抢商户令其损失5千万 警方拒绝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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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周慧心采访报导)“我是一名万达商业的受害者⋯⋯与万达合作后的一件件事情,彻底颠覆了我对万达的所有美好期待与信任,这些事也让我至今深受其害痛不欲生。”一则微博在网上热传。

上述微博内容出自安徽籍商人宋兴龙,他在微博中叙述了自己与万达合作过程中的六个“噩梦”。其中最让他无法释怀的是,上海松江万达广场的工作人员竟然带着约200名全副武装的安保人员,对其合法经营的健身会所进行打砸,并抢走了室内的名贵翡翠珠宝,毁坏了多幅收藏的名人字画。

更让他心堵的是,警方对此打砸抢行为不予刑事立案,一名警察曾当着宋兴龙的面宣读了不立案的理由:“万达是在帮你保管”。

万达打砸商户 警方拒绝立案

宋兴龙告诉大纪元记者,打砸事件发生在2016年11月22日夜里,至今已近两年,警方始终不肯立案。

他介绍说,2013年底,他与上海松江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万达商管)签署了租赁合同,在松江万达广场六楼做“奥沙健身会所”,合同期限为八年,万达广场一至五层为万达百货。

“健身房是副业,我主要是做翡翠、珠宝和名人字画。2015年,万达百货因为经营不善就倒闭了,整个电梯都被关掉,我六楼顾客上不来,也只能关掉了。”

他回忆说:“关于损失当时也跟万达谈了,万达也愿意赔偿,但是金额没谈好,我们依据合同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仲裁结果还没下来,万达就让我搬,我不肯。2016年11月22日夜里,(万达)找了二百多个黑社会,就把我里面的东西强行搬走了。”

他表示,那些人首先把大门砸了,然后把监控设备给砸了,又把监控硬盘也给破坏了。大的健身器材搬不走,他们就用电锯给锯掉了。装修也给砸掉了。“最重要的是那些人冲到我的珠宝室里,看翡翠手镯,有的都上百万,就抢了。”

他们砸毁六楼大门后,毁坏了健身会所室内所有监控设备。图为被毁坏的监控硬盘。 (受访者提供)

宋兴龙告诉记者,事发当日他人在以色列。他的员工事发第二天到松江中山派出所报案,警方不受理、不立案、不给回执函、不给不受理通知书,而且还说:“为老板办事干嘛那么积极⋯⋯年纪轻轻把自己弄进去(局子)不值得了,而且影响子女⋯⋯”

后来在宋兴龙律师的一再坚持下,一周后才拿到报案回执单。三个月后,派出所向宋兴龙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派出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受访者提供)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在近两年期间,媒体对这件案子鲜少报导。2018年6月21日《中国商报》曾报导此事,报导引述一名现场目击者余女士的话说,奥沙健身的教练周某上前阻止,结果被打砸人员将其非法拘禁2小时。同时,她多次拨打110报警求助,但位于万达广场警务处的警察,明明步行两分钟即可到达案发地,却在51分钟后才出现。

她说:“面对打砸行为,一名警号为049591的警察不但不制止,更不取证,反而在一边阻止奥沙健身的员工取证,致使现场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被丢失或销毁。”

会所内健身器材、装修都被毁坏。(受访者提供)

另外,搜狐财经网在2017年9月28日对此事也有报导,报导引述奥沙健身的一位管理者说:“他们明显是有备而来,其中有部分人身着‘黎峰特保’的制服,手持盾牌、警棍,用环形锁、链条锁等工具,封锁了万达广场的各个通道和出入口,并派出多人站岗守卫,不但禁止我们的员工进入,而且还阻止我们拍照、录像。”

宋兴龙对记者解释说:“因为2015年万达还是鼎盛时期。万达出事是在2017年5月,我的事情发生在2016年11月份,当时没有怎么报导。万达的公关给新华社、人民日报住上海的总编辑都打过招呼了,说遇到我这事千万别上报。有的人都跟我说了。”

他表示,自己的微博开始被删的很厉害,现在他的这篇微博点击量已经快到1,300万了,“因为按照中国大陆的舆情监控中心,容忍的上限就是1,100万,按道理来说,这个点击量和转发量应该会自动进入内参,就是人民日报或者新华社的内参,但是我觉得万达那边也做了手脚。”

签署法律意见书 法学教授遭威胁

宋兴龙告诉记者,多位法学教授就此事,联名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多个政法大学在松江,这个事情在松江轰动也很大,有几个法学界的老教授,他们在了解情况之后,就联名写了一个法律意见书。”

他说:“大家联名信一致认为,这个事件上万达已经犯了罪,一是抢劫罪,二是故意损坏财产,三是非法拘禁罪。还说松江警察在这方面也犯了一些罪,第一个报案不来,来了之后不取证,也不制止,反而阻止受害企业员工拍照取证。”

2018年8月22日,上海市政法学院终身教授倪正茂同济大学教授蒋晓伟、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李瑜青、上海大学教授李建勇,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蒋德海,5位法学教授联名签署、提交了“上海五名法学教授关于松江万达组织百人打砸抢事件的联名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中写道:“⋯⋯其法人之所以一直得不到追究与公安机关某些办案人员在案件发生当时及以后,采取了许多故意违背法律及法律常识的做法有关。”

“比如故意耽搁不及时出警,出警后不制止,不取证,在犯罪现场制止受害企业员工取证,用犯罪嫌疑人事后补拍且经过剪辑的录像作为无犯罪证据,用经济纠纷来淡化刑事犯罪 ,以及不立案不给正当理由等等,所有这些都具有明显的‘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动机和犯罪嫌疑⋯⋯”

“⋯⋯百人打砸抢属于重大刑事案件,而本案600天不立案不但不合理,也极不正常,⋯⋯个别司法人员可能涉嫌触犯刑律⋯⋯我们呼吁司法部门尽快立案,严惩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宋兴龙说:“后来其中有一位教授被他居住地的公安打电话威胁,说‘这个事跟你没关系,参与不太好’。”

五位法学教授联名签署、提交“法律意见书”。(受访者提供)

记者随后致电松江公安分局邢局长,对方接电话后问,“你是那哪?”没等记者问完问题,对方就将电话挂断。再拨过去,直接转到语音信箱了。

记者又致电松江公安分局周副局长,几番周折终于找到本人,当得知是大纪元记者时,还没有听清记者的问题,对方就直接挂断电话。再打过去,不是被挂断就是显示在通话中。

记者致电万达集团董事曲德君,一直显示忙音,联络不上。#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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