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雨堂主:隐藏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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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30日讯】关于“隐藏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律”的思想雏形,最早约在公元前12—8世记,开始存在古希腊神话故事内。那时希腊城邦尚未形成,后又称“自然道德律”中“自然”一词,被古希腊人理解为由众神所操控的支配性法则,也即自然法则。在古希腊人看来,这一自然法则既至高无上又遍及整个宇宙,也称“正义”。公元前8世记荷马史诗出现,后被称为古希腊时代的《圣经》。荷马史诗表现了迈锡尼文明时期的特洛伊战争,其中描写的正义女神是狄凯。在狄凯的身上,闪烁着“人心的自然道德律”,也即后来学者们指陈的“自然法”。

今人谈论自然法,永远无法绕开荷兰启蒙思想家胡果·格老秀斯。格老秀斯发现,取决于人类自然本性的“自然法”,一是源自人类“自我保存”的天性,二是源自人类“寻求与他人共存”的天性,由此将神学自然法引向理性自然法。人为什么要“寻求与他人共存”?同属17世记的德国思想家萨缪尔·普芬道夫,继承格老秀斯的自然本性说,对于人寻求“与他人共存”所作解释是:“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一个人类个体能够长大成熟的话,那将是奇迹”(普芬道夫《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商务印书馆2010版)。我们可以想像,一个社会的成员“与他人共存”的天性一旦丧失,这个社会还能维持下去吗?人人都为填不满的私欲专注于“与人奋斗”,人人都有了铁石心肠,人人具备无毒不丈夫的手腕;市场也成了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竞技场。

缪以为,“与他人共存”的自然本性,首先直接体现为“与亲人共存”的人性。人类这一天性同样最早被古希腊人所称道。普芬道夫分析法律关系时作出三种分类,其中一类为家庭关系,也即亲人关系,如父母、夫妻、子女、弟兄、姊妹。当亲人被人定的成文法所不容的时候,作为个体的人应当对亲人作出怎样的抉择?是否应该抛弃“与亲人共存”天性?是否应当该剔除“心中的道德律”以顺服成文法?古希腊著名悲剧杰作《安提戈涅》,正是对于是否需要寻求“与亲人共存”,是否需要保存“隐藏在心中的道德律”的旷世回响。《安提戈涅》的作者索福克勒斯,是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三大悲剧诗人之一。安提戈涅的故事,将神话与古希腊人的生活溶在一起,模糊了神话与现实的边界。在悲剧《安提戈涅》中,人的寻求“与亲人共存”的自然法,与王的成文法之间的对抗,显然也是“隐藏在人心中的道德律”与成文法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安提戈涅》的故事是:俄狄浦斯受命运的捉弄,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陷入弑父娶母的罪恶深渊。当真相被揭示后,疯狂自责的俄狄浦斯刺瞎了自己双眼,又被城邦的百姓逐出忒拜。俄狄浦斯在遭人们的唾弃后,女儿安提戈涅心怀“与亲人共存”的道德律,陪着俄狄浦斯伤心流泪。俄狄浦斯死后,由他的两个儿子——厄忒俄克勒斯和波吕涅克斯轮流坐享王位。第一年厄忒俄克勒斯当政,一年后本应由波吕涅克斯接任,但厄忒俄克勒斯撕毁约定,拒绝让出王位。处于劣势的波吕涅克斯交涉未果,凶险随之而来,于是只身逃出忒拜。阿尔戈斯的国王收留了他,并派军队准备帮他夺回王位。波吕涅克斯率兵来到忒拜城下,厄忒俄克勒斯迎战,双方胜负难分,只得以弟兄单独对决的方式定输赢。最终是骨肉相残的二人同归于尽。忒拜的军队趁势大举冲杀,阿尔戈斯被迫退兵。

弟兄们身亡后,舅父克瑞翁成了忒拜城邦的摄政僭主。克瑞翁向百姓下达的法令是:为厄忒俄克勒斯举行隆重葬礼,并宣布波吕涅克斯为背叛城邦(国家)的敌人,规定只能将其暴尸城外荒野,让飞禽与野兽慢慢撕啄,以示惩罚。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掩埋波吕涅克斯的尸体,违令者也将遭乱石砸死。克瑞翁认为自己定下的王法,是为了城邦(国家)的繁荣,与民众的幸福。

波吕涅克斯的妹妹即俄狄浦斯的女儿安提戈涅,正为失去兄长悲痛不已,忽闻舅父克瑞翁的下达的王法,感到愤慨。在安提戈涅看来,任何人不能夺走死者长眠的权利,何况死者是自己的兄长,亲情岂能背叛?安提戈涅遵循的是“与亲人共存”的神的律令,也是“隐藏在心中的道德律”。显然,如果遵从王命,虽然可保存自己,但却意味着对“心中自然道德律”的背判!安提戈涅也明白,如果遵循“神的律令”或“心中的自然法”,亲手埋葬波吕涅克斯的尸体,难免将遭受王的成文法的无情惩罚。

在安提戈涅柔弱的身上,具有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坚强。为维护符合正义原则的神律或“自然法”,面对死亡她虽悲伤却义无反顾。安提戈涅哭泣着,带着装满泥土的壶,独自来到城外,在兄长的尸体上洒下土。守卫抓住安提戈涅,并将她带到克瑞翁面前。此时这个城邦国家的僭主克瑞翁,对安提戈涅显示出一种貌似正当的指责:“你为何大胆违抗我的禁令?现在你究竟是认罪忏悔,还是拒不认罪?”安提戈涅的回答十分平静,却又振聋发聩:

因为向我下达指令者不是伟大的宙斯,

那与下界神祇同在的正义之神也从未制定如此律令。

我不认为世俗的一个王法就能推倒上苍预定的神律,

我只知道有一种律令,

不论现在与未来,都是永恒的。

安提戈所指陈的“一种永恒的律令”,正是“与亲人共存”的“自然法”,正是“隐藏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律”。托克维尔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伟大目标值得人们去追求,这就是人类的善。”这种人类普世的善,深藏于安提戈涅所遵循的神的律令中,因为这是造物主(大自然)所定的“永恒的律令”(lex aeterna)。安提戈涅与克瑞翁的冲突,是神的律令或“隐藏于人心中的道德律”,同僭主或一切权力垄断者们所订立成文法的冲突。

安提戈涅在被囚禁的石洞内,从容地放弃了“自我保存”的希望——她用绳索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安提戈涅的死,是对成文法的不屑与诅咒。安提戈涅维护的是“人心中永恒的道德律”,是追寻“与亲人共存”的“自然法”。安提戈涅逝后,她的恋人海蒙(克瑞翁之子)在正义之神的召唤下,追随安提戈涅而去。海蒙的母亲悉知儿子自杀后,也平静地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以示对王的成文法的对抗。

今天我们阅读《安提戈涅》,虽有悲情但不会绝望。因为安提戈涅即便在告别尘世前的那一刻,依然闪烁着对“隐藏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律”的希望之光。看着安提戈涅面对成文法的从容对抗,我们现代人应当反躬自问的是:自己是否在道德上已沦为卑贱的残疾者?希腊悲剧中对“与亲人共存”的自然道德律的坚守,是否已令现今炎黄子孙们无地自容?少年时代我看过一部国产影片,片名为《扑不灭的火焰》,就是中共宣扬的用骨肉相互残杀的“大义灭亲”,取代“与亲人共存”的人心道德律。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八路军游击队干部蒋三在家乡山西汾阳发动群众,展开抗日斗争。其兄蒋二在当地任“伪军”中队长,蒋三企图拉蒋二投奔共产党,蒋二则想劝蒋三投降日军,以便自己升官发财。弟兄二人各守一方未能动摇,虽至亲同胞又互不妥协。终于在最后一次较量中,蒋三胜券在握,失落的蒋二在对岸沿河奔逃。在“阶级斗争你死我活”的观念驱使下,人性泯灭的蒋三,哪里还有丝毫“与亲人共存”的德性?对着至亲骨肉的兄长,蒋三举枪瞄准射击,原是同胞手足的蒋二应声倒地而亡。蒋三丧失人性的“大义灭亲”,与安提戈涅追寻“与亲人共存”自然天性,恰成强烈对照。

在中共夺取政权后的土改运动中,隐藏于人心的“与亲人共存”的天性,进一步被“大义灭亲”的血腥所取代,到了“文革”时期更达骇人听闻的程度。无数子女为忠于毛泽东,而对作为至亲的父母拚命往死里整,揭发、批判乃至施暴者比比皆是。夫妻反目、弟兄成仇,真理总来在凶暴者一方;随意殴打教师的现象更是习以为常。因“活摘人体器官”与“唱红打黑”而臭名昭著的中共大员薄熙来,文革前期就曾暴打其父薄一波,以致将薄一波胸部三根肋骨打断;民间某红卫兵举报、揭发其母“反毛主席言论”,结果是其母遭暴力声讨、批斗后,迅即押刑场枪决……类似疯狂的“大义灭亲”屡见不鲜。文革爆发不久的1966年下半年,中共党内原坐第二把交椅的刘少奇,成了毛泽东的打击目标。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刘少奇陷入绝境的时候,其亲生女儿刘涛竟加入对刘少奇的猛烈批判,贴出大字报《造刘少奇的反,跟毛主席干一辈子革命》。一星期后,刘涛又与其弟联名贴出大字报:《看刘少奇的丑恶灵魂》。从安提戈涅到蒋三、薄熙来、刘涛……,人的自然道德律究竟是怎样丧失殆尽的呢?

我相信,来自亲生骨肉的“反戈一击”,对刘少奇的心理足以形成致命的一击。从旁观者角度看,尽管刘少奇从延安时期开始,长期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但对刘涛而言,他毕竟是曾经对自己呵护有加的一个父亲。呜呼!一个民族对于“与亲人共存”这一自然法的背弃,对于隐藏人心深处道德律的背弃,令人不敢再对这个民族寄予太多希望。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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