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非法抓人 上海浦东公检面临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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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0日讯】2018年1月10日,上海法轮功学员周倩在海洋大厦劳氏质量认证公司上班时,被上海市浦东分局国保、潍坊新村派出所的5名穿制服人员绑架,1月29日被非法批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浦东看守所。周倩的家属已聘请律师,将对相关人员提起刑事控告。

明慧网报导,目前周倩的家属聘请的律师已准备对相关人员提起刑事控告。警察抓人、抄家时没有出示有效法律文书,截至2月6日周倩的家人都没有收到拘留与逮捕通知书。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140条:24小时内不通知家属,抄家没有出示警察证和搜查令。

另外,办案人员没有立案而非法抓人。办案国保警察黄浩、潍坊派出所所长刘金、浦东检察院审查和批准逮捕的人员(待查)都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罪。

2月5日下午,家属聘请的律师要求见国保警察黄浩,但被拒绝。律师报警,指保安非法拦截他进入办公区域,并向纪检部门投诉黄浩。之后,黄浩才答应与律师通话,黄说周倩给人(经了解是给潍坊派出所所长刘金)邮寄法轮功宣传资料一张、小册子两本,涉嫌《刑法》300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遭举报,目前浦东分局国保大队和潍坊派出所对此案进行所谓联合“办案”。

修炼后身体健康 友善待人

周倩大学毕业后,患有恶性肿瘤,卵巢、子宫、附件被摘除,化疗造成她身体严重虚弱、怕冷、易感冒等,修炼法轮功后,她身体得到了康复。

2002年因中共迫害法轮功,周倩被非法判刑并送入松江女子监狱关押4年,期间遭强制“转化”迫害(逼迫她放弃修炼),她的手臂被打断。出狱后由于停止了炼法轮功,她身体每况愈下,出现了眩晕症,直到2009年她重新开始炼法轮功后,身体才得以恢复健康,一直持续至今。

修炼法轮功使周倩更加平和、乐观、善良,工作勤勤恳恳、友善待人,与世无争,并力所能及地给予他人帮助,如给四川、云南贫困地区的孩子邮寄钱物等。她做的这一切,她的亲友和邻居们都有目共睹。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性

上海浦东潍坊等街道与派出所按照区政法委“610”的指使,一直积极参与各种诬陷、诽谤、打压迫害法轮功的活动,如布置诽谤诬蔑法轮功的展板、横幅,监控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

按照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民众道德。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法轮功真相,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押是违法行为。

《刑法》300条的第一款的构成有两点:(1)利用邪教,(2)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公安部2005年认定的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最高法院2017年2月1日专门出台一个关于组织利用邪教的解释,也根本没提法轮功。

明慧网评论说,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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