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饭店收17元筷子费 被质疑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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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3日讯】2月20日,陕西西安市民李先生在一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人。结账时,李先生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他问服务员,对方称筷子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一元。李先生表示,他第一次遇到吃饭要收筷子钱,他认为这是强制消费。

据大陆媒体报导,“第一次遇到吃饭筷子要收钱,如果不用筷子,是不是要我手抓着吃?”李先生说,2月20日晚上,他在文艺路十字附近的三原老黄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他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

李先生让服务员把经理找来,经理拿了两包糖表示歉意,李先生并不接受。他表示,如果饭店一开始就告诉他筷子要收费,可能他就会选择吃或不吃,他吃完饭看到账单才发现筷子要收费,他认为这是强制消费。

次日中午,陆媒记者前往该饭店吃饭。记者看到,桌上摆放着包装好的消毒碗碟,旁边有一个绿色塑料袋密封的筷子,摸上去里面应该还有湿纸巾、牙签等物。筷子正面摆放,可看到正下方标注着“工本费:1元”的字样,但如果不注意则容易被忽略。

坐定后,服务员没有说明筷子要收费。记者问有无免费的消毒筷,服务员答:“没有,全部都是收费的。”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服务员才拿来一双没有密封,但标有“消毒”字样的筷子。

结账时,记者向前台人员表示,服务员应主动说明筷子的收费情况。前台则称服务员是新来的,还需加强培训,表示了歉意后给了记者3元优惠。

据该店服务员介绍,店里使用收费筷已有很久。记者问了几位就餐的客人,有些老顾客对此已习以为常,但有第一次前来就餐的顾客表示,筷子、牙签、纸巾、水杯等都应该是饭店的必备品,不应该收费。

陕西一位律师表示,饭店为顾客就餐提供筷子等餐具是其提供服务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饭店的义务,因此饭店不应该对筷子另行收费。此外,饭店这样的做法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顾客。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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