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 安徽公安牙签插手指 当事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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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3日讯】2017年3月19日凌晨三四点钟,一个50多岁,约1.75米高,长着一张方脸的人手里拿着四根牙签,并排地插进纪广奎的右手中指里,插进一半时,将他们拔出,再插进去,直至指甲缝的底部;接着又拔出两根,再插到底部,鲜血从中指涌出来;见纪广奎一声不吭,那人将四根牙签再插进他的无名指中,插进一半后拔出来,再插到底部。

后来,纪广奎知道向他施刑的人是安徽巢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郎登山。

纪广奎,1965年生,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是安徽巢湖市的法轮功学员。2017年3月18日,警察将他绑架、抄家,至今他仍被关押在安徽省巢湖市看守所。

安徽巢湖看守所(网络图片)

被绑架的当晚12点,纪广奎被警车押到巢湖市公安局刑侦楼(执法办案中心),一路上双手被手铐铐着。

巢湖市公安局刑侦楼(执法办案中心)(网络图片)

明慧网报导,国保大队的王兵和派出所的警察柯磊把纪广奎铐在讯问室铁椅上。纪广奎什么都不回答,被罚站约一小时后,王兵踢他的脚,命令他两脚并拢。

第二天凌晨,警察搬来了国宝大队队长郎登山。动刑前,警察对纪广奎说:“会用牙签插手指,一般人插到一半就说了。”

郎登山就上演了牙签插纪广奎手指的那一幕。当他看到这一招居然不灵时,就命令纪广奎站起来,对着纪的左脸出掌抽打,又对准头部出拳三四下,再用手指对着两个眼球弹几下,接着出拳对着纪广奎的左胸心脏猛击。直到如今纪广奎喘气时心脏都会疼。

见郎登山打完后,警察又上来用双手掐住纪广奎的脖子,把他按到墙上,他差点喘不上气来。

在整个殴打过程中,负责讯问的警察王兵、柯磊在场看着,等打完后,他们问纪广奎:“让你说你不说,非要吃苦才说?”殴打持续了约20分钟。

郎登山对纪广奎说:“对你们这样的人可以(做得)过分,没事!”“我们还有把啤酒瓶盖摘掉,把带有强压力装满酒的啤酒瓶直接塞到肛门里,没有(人)不说的。对新疆人我们就是这么干的!”

随后,纪广奎被继续审讯,警察的笔录中有虚假部分,纪广奎拒绝在上面签字。审讯期间,不让他休息、上厕所,一直用几百瓦的大强灯照着他。一直到当天傍晚,共被审讯了13个多小时后,他被送到巢湖市看守所。审讯他的那三个人都穿着便衣,不出示证件。

绑架纪广奎的那天,即2017年3月18日约22点,十几个闯到他家来的也是便衣警察,三四个合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人、两个合肥芜湖路派出所的,还有五个巢湖市公安局的。其中柯磊和王兵简单地问了一句,就开始抄家。他们也未出示证件,蒐查证是当场临时填上的。

警察抄走了三台笔记本电脑,包括纪广奎妻子的一台,三台打印机、三十多本法轮功书籍、十几个U盘、私家轿车和家门钥匙等。

纪广奎找他们要清单,警察不给,还把两部手机扣下了,一个是他女儿的。

2017年3月23日,纪广奎聘请的北京律师程海代理他向合肥市检察院、巢湖市检察院提交了《对巢湖市公安局警察郎登山、王兵、柯磊涉嫌刑讯逼供罪的刑事控告》。

控告书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构成逼供罪。三名警察对纪广奎连续审讯了近14个小时,使用残忍的手段:戳进牙签、打耳光、拳头击打头部和胸部、手指弹打眼睛、脚踢、强光持续照眼、不给睡觉、不给上厕所,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控告书中还提到,纪广奎是1994年修炼法轮功的,之前曾患有严重的萎缩性胃窦炎,医治无效,后参加了吉林省延吉的一次法轮功学习班,只八天的时间病就好了,久治不愈的咽炎也好了。

那时他经常到合肥市银河公园参加集体炼功,参加的人数最多时有三百多,很多公务员也一起炼功。

1999年7月20日警察开始抓人,后来就不给公开炼了。但修炼法轮功对自己、家庭、社会都是有利的,没有危害社会。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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