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死刑 保姆纵火案被告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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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4日讯】一审被判死刑的“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莫焕晶,于2月24日,已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此案发生于2017年6月22日清晨,男主人林生斌位于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林生斌的妻子与3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放火后逃生。

截至目前,该案开庭3次。

2月9日,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后,原告林生斌在他的微博“老婆孩子在天堂”中说:“这两百多天来我日夜煎熬,今天终于有了审判的结果。”“恶魔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死刑。”

“接下去,我将提起民事诉讼,追责有关责任方。对方很强大,很强硬,我知道会很难,很多阻力,我会坚持下去。”

第二次庭审是在2月1日上午9时,由杭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法庭审理。

第一次开庭是在2017年12月21日,也是由杭州中院开庭审理。开庭26分钟时,保姆莫焕晶的律师党琳山提出关于案件异地管理遭拒后,退庭离开,随后庭审中止。后来法院安排了另外2名律师作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

案件发生至今已有240多天,始终被社会关注,不仅因为案情的惨烈,案件被聚焦的更深层的原因还在于,林生斌一直在努力追责其所在的公寓绿城物业公司及消防人员所应各自承担的责任。

此前陆媒报导,林生斌的代理律师林杰指,消防员的证言未反应第一时间救火情况,部分物业人员的证词也有待进一步证实,消防救援和物业消防措施存在问题,律师要求参与勘验现场的警察出庭作证。

一直持续关注该案的大陆人权律师程海对大纪元表示,这个案子,消防和物业的责任很重大,根据公布出来的受害者朱小贞的报警电话记录及部分证人的证言,很明显消防员疏忽了工作职责,错过了救援的黄金时间,物业也因灭火设施不完善导致救援延迟。

而杭州中院的通报显示,本案不存在消防救援不力的情形。

此前,被中共换下的莫焕晶的第一位辩护律师党琳山就披露,杭州中院在有意回避案发小区物业和救援消防责任,掩盖了很多真相。

大量网民也在关注表示,法院不能因为判处莫焕晶死刑,就淡化物业和消防救援的责任。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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