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幸福盟提公投 反对修民法改变婚姻定义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8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反同婚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简称幸福盟)”9日将3,549份公投连署书交至中选会。幸福盟理事长曾献莹表示,据民调显示,高达52.6%的民众不希望改变《民法》中婚姻的定义,因此希望透过公投方式另立专法,才能保护异性婚姻及其衍生的家庭价值。

幸福联盟9日举行“不改变婚姻定义专法”公投启动记者会,曾献莹表示,据前年“联合行销公司”所做的全国民调显示,全国人民有高达76.4%民众,赞成同婚修法争议应该公投决定,且有74%的民众认为,同性婚姻通过后将影响教育内容。

曾献莹说,幸福盟鉴于异性婚姻和同性关系间具本质上的差异,且司法院大法官748号解释允许以另立专法方式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故发起“你是否同意在不改变婚姻定义是一男一女结合的前提下,以专法保障同性别之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的公投,作为立法原则创制,以避免冲击现行婚姻制度。

她以世界各国为例,目前已经举办过41次的婚姻定义公投,其中有33次的公投案主文都有提及婚姻定义是否要限于“一男一女”。每五个婚姻定义公投,就有四个将婚姻是否应限于一男一女放入公投题目中,因此本次公投主文符合国际水准。

对于台湾公投主文的设计,美国幸福婚姻联盟暨国际爱家联盟主席布朗(Brain Brown)则说,依据他在世界各地推动公投的经验,“有一个精简明确的主题,就是最好的起步”,至于台湾大法官的748号解释,布朗则鼓励,“现在最要紧的是,台湾人民需要站出来,藉由真正民主的公投方式,捍卫婚姻的真谛。”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