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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百货、旅馆拟强制耐震评估 违者最高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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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花莲强震引发外界关注老旧建筑物是否采“强制健检”,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发言人徐国勇9日表示,因私有建物牵涉人民财产权,须听取地方政府与专业团体意见再做研议,但对于高度公共使用的大型商用建筑,内政部将修正行政命令,以行政指导方式要求电影院、百货公司、卖场或旅馆进行耐震能力评估。

内政部营建署代理署长王荣进在行政院记者会上表示,将透过修改“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办法”,要求这些大型商用建筑做安全评估与检查,目前已在内政部的部务会报中通过,“会马上来进行”,盼今年内上路。

他提到,优先推动单一产权、高度公共使用的大型商用建筑做评估,因电影院、百货公司、卖场和旅馆属营利行为,所有权人有责任保护消费者安全,例如这次受创严重的统帅大饭店也属于单一产权,未来若原地或异地重建,也都要主动委托专业团体做耐震评估与补强,不遵循规范者,将开罚新台币6万~30万元。

此外,为强化现行建筑物审查、勘验及竣工查验等制度,避免日后震灾再次造成相同伤害,内政部已修正《建筑法》,引进第三公正单位办理审查及现场勘验及竣工查验机制,以确保建筑物设计及施工品质。相关修正草案已于今年1月30日函送行政院审议,行政院预计于2月底前召开审查会议。

草案修正重点包括三点:首先是防火避难设计审查提升至法律位阶,授权中央订定外审单位监督办法,并要求结构外审于开工前完成设计审查。 其次是强化施工勘验,明定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应由第三方勘验确实按图施工,勘验合格才能继续施工,深化技术查核。

最后则须落实竣工查验,明定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应由第三方查验合格,检附合格证明,才能申请使用执照,以补行政机关查、勘验人力不足。◇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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