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扫黑” 律协举办培训班限制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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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近日,大陆各地律师协会纷纷举办“扫黑除恶”律师专项培训班,跟随中共“扫黑”指令,界定辩护尺度,限制律师的独立辩护权。

据自由亚洲电台3月10日报导,3月10日上午,由律师协会召集,重庆市主城区针对律师参与“扫黑”案件的专项培训班,在南岸区、渝北区和北碚区3个培训点举行,对律师代理该类案件的辩护尺度作出规定和限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培训中,官方强调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辩护的界定。特别是有关中共中央对“扫黑除恶”的决策,绝不允许非议。对敏感人物和案件的辩护,必须听从中共司法部门的说法,禁止利用媒体的内容炒作。

重庆一位陈律师证实,今次培训具有强制性。他表示,好像是每个区轮番举办培训班,很多律所都被要求去参加。就是针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给律师的一些“注意事项”,设置一些限制。这个大的方向是不能够去否定的,不能去评判的。否则对律师来说,就是很大的风险。

陈律师指出,官方称主要打击对象为危害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但是至今他们还没有接触到实际的案例,因此今次“扫黑”实际针对的群体,依然要有待观察。

据悉,在重庆律师协会进行培训之前,包括福建、山西、江苏等地,都已进行过专项的律师培训。南京方面的培训材料也证实,公检法人员对律师进行的“扫黑”案件代理专项培训,本身就践踏了律师的独立辩护权。

山西律协官网消息显示,当地高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都到现场对律师作出代理“扫黑除恶”案件的“辅导”。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一位过往敢言的资深律师方先生,表示在高压之下,已经不敢作出评论。令外界担心中国法制大幅倒退,律师正沦为配合公检法的“表演道具”。

在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表面上为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而实际上屈从中共,与中共司法局不断对维权律师、人权律师进行打压和立案调查,动辄剥夺他们执业的权利。

去年8月,中共司法部长张军对律师协会讲话,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随后的9月,全国律师协会推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范要求,律师在刑事诉讼法庭上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律师不得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否则会受到法律追究。

709案的人权律师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江天勇、吴淦等都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下面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当局判刑。

时政评议人士程晓容撰文指出,在中国大陆,个体律师受到律协的管理,而律协听命于司法部,司法部被“党”领导着。“党”领导一切,决定一切。“党”才是造成一切问题、冲突、迫害的死结。中共不倒,这一套披着法律外衣、行非法之事的系统就会继续运作,继续制造无休止的荒诞悲剧。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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