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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须示垃圾处理证明 否查到开罚

所有商家都需要私人的垃圾公司,并在窗玻璃或大门上张贴清洁公司名称、垃圾收集的日期和时间等,以备清洁局人员的上门检查,违反者都将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蔡溶/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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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针对曼哈顿华埠街头的“大肚”垃圾桶被“不当丢弃垃圾”的现象,市清洁局社区项目联络官陈景儒14日表示,“大肚”垃圾桶仅供行人使用,不可能一天产生巨量垃圾,有人将大包小包的生活垃圾或商业垃圾丢弃在“大肚”垃圾桶附近,市清洁局接到投诉后会派专人到社区明察暗访,发现违规者就开罚。此外他指出,小商家如果没有垃圾处理证明文件,查到也要罚款。

属于商业垃圾的黑色垃圾袋也放在街头公共垃圾桶旁。
属于商业垃圾的黑色垃圾袋也放在街头公共垃圾桶旁。(大纪元图片库)

华埠小商铺林立,有店主或房东为节省处理垃圾费用,将垃圾当街弃置,因为无王管,许多人有样学样,集体“贪方便”弃垃圾,结果令街头垃圾增多。华埠商改区清洁承包商负责人说,华埠商改区是全市众多商改区中垃圾最多、挑战性最大的一个,商家非法弃置垃圾问题存在于区内多年,并不时转换地点“打游击”,令问题存在多年。

所有商家都需要私人的垃圾公司,并在窗玻璃或大门上张贴清洁公司名称、垃圾收集的日期和时间等,以备清洁局人员的上门检查,违反者都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所有商家都需要私人的垃圾公司,并在窗玻璃或大门上张贴清洁公司名称、垃圾收集的日期和时间等,以备清洁局人员的上门检查,违反者都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蔡溶/大纪元)

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行政总监陈作舟早前曾说,华埠有几千家商铺,可是只有几百家与商业垃圾回收公司签合同,有些街道“整条街只有一家签了收垃圾的合同”。

市清洁局社区项目联络官陈景儒14日在中华公所礼堂,解答民众问题。
市清洁局社区项目联络官陈景儒14日在中华公所礼堂,解答民众问题。(蔡溶/大纪元)

对此,清洁局社区项目联络官陈景儒表示,所有商家无论大小,都需要私人的垃圾公司,并在窗玻璃或大门上张贴私人清洁公司名称、垃圾收集的日期和时间等,以备清洁局人员的上门检查,违反者都将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他举例说明,最近华埠一家新张精品店的业主在清洁局巡查时,无法提供垃圾处理证明文件,被罚了100美元。

“店主辩称,店里日常的垃圾废物不多,因此没有聘垃圾公司收垃圾,自己将午餐饭盒收集起来带回家,与家中的垃圾合装,由纽约市清洁局收走。其实这是违规行为,你不可以私自把你商业的垃圾,运回家里丢,或者丢在街头垃圾桶,因为店内产生的所有垃圾,都属于商业垃圾。”陈景儒说。

对于垃圾极少的小商家,陈景儒建议,可以与隔壁商家共同聘请垃圾公司,分担每月的费用,那么也可以从垃圾公司处获得一份合同书和一张垃圾公司的标志贴纸,以及每月收据上有商铺的大名,这就不会被罚。

市清洁局关注乱扔垃圾行为

至于生活垃圾,陈景儒说,如果华埠居住人口密集,房东见到生活垃圾增多,就应该增加垃圾桶,而不是“贪方便”将垃圾当街弃置,令区内环境卫生变差。民众若发现有人将垃圾弃置公共区域时,首先应拨打311投诉,说明时间和地点,随后311会将问题反馈至市清洁局,市清洁局接到投诉后,会派便衣检查员到相关地段巡视,才能收到成效。一旦当场抓到乱丢垃圾的违规人员将立即开出罚单。

对于早前有民众投诉华埠街头垃圾堆成小山,呼吁清洁局增加街头垃圾收集次数。陈景儒说,现在清洁局对街头垃圾桶每周收集11次,已经足够,“那些弃置在大肚垃圾桶旁的黑色垃圾袋实际是商业垃圾,正常的街头垃圾不会太多”,他呼吁市民,不要怀抱侥幸心理,将垃圾随意处置,令华埠卫生环境恶劣。◇

责任编辑:文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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