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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两岸文创 赖清德:审批制度伤害文化自由

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两岸文化产业及文化交流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必须尊重创作与表意自由,审批制度将伤害艺术创作的自由,真实的文化自由才能真正对两岸文化产业的合作与交流有所助益。(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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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15日表示,两岸文化产业及文化交流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必须尊重创作与表意自由,审批制度将伤害艺术创作的自由,真实的文化自由才能真正对两岸文化产业的合作与交流有所助益。

赖揆在行政院会中对“台湾文化创作”方面提到,最近文化界传来多项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在电影圈,有《幸福路上》荣获2018日本东京动画大奖最佳长片奖;《大佛普拉斯》入围纽约“新导演/新电影影展”。 在文学方面,《单车失窃记》则是入围英文世界声誉最高的“曼布克国际奖”。赖清德指出,这些艺文创作者杰出的表现,都是台湾文化无上荣耀。这几部作品,都以台湾为创作主体背景,在国际大放异采,都是“越在地,越国际”最好的证明。

他提到,台湾无论在历史、政治、社会、文化上,都有丰富与多元的创作素材,而台湾对艺术创作的开放性,更是台湾弥足珍贵的资产。在台湾,所有的艺术创作者,都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说故事,发挥最大的创作量能。

他特别期勉行政团队,务必透过相关政策、法案与预算,健全台湾文化创作环境,以及生态体系。上周行政院会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修正草案、“文化内容策进院设置条例”草案,就是要以“国家队”的概念,全力发展台湾文化内容产业,为台湾优秀的创作者提供更坚强的后盾,要让更多台湾优秀的作品,都能够被全世界看见。

此外,陆委会前副主委张显耀拟率领台湾影视业者,赴陆了解对台31项政策的细节。行政院政委兼发言人徐国勇对此表示,文创产业涉及“表意自由”,意即《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享有出版、创作、讲学等自由,“表意自由”是言论自由里面很重要的部分,但在中国大陆受到中共很多的审批,甚至网路上很多关键字都被封锁。 他认为,表意自由是最重要的,如果失去它,“讲实在话就没有创作”,如果没有出版、讲学等言论自由,“那创意就不必提了”,尤其在文学各方面,很多地方无法表意,因为如果表意自由也要受到审批的话,审批不合格根本就无法发声。◇#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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