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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违法陆资侵台 立委吁公司法修法纳国安

台湾立委江永昌(左)、施义芳4月18日在立法院召开“经济开门,国安失守”记者会表示,提醒行政部门在规划松绑法规时,也必须把国安纳入考量,以防止“假外资、真中资”趁机入侵,危害台湾经济安全。(吴旻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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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中华民国立法院经济委员会4月19日将审查《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委江永昌18日召开记者会,提醒行政部门在规划松绑法规时,也必须把国安纳入考量,以防止“假外资、真中资”趁机入侵,危害台湾经济安全。

近来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以影响国安为由,发布行政命令,禁止电脑晶片制造商博通(Broadcom)并购美国无线通讯研发商高通(Qualcomm),让这起喧嚣一时的科技收购案胎死腹中。

台湾立委江永昌、施义芳18日在立法院召开“经济开门,国安失守”记者会表示,近日频传陆资利用银行托管的FINI(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外国机构投资人)身份进行掩饰,大举买入台湾本土公司股票,提醒行政部门应该参考美国经验,从国家安全高度,重新检视此次《公司法》增列的第173条之1内容。

行政院版《公司法》草案的修法方向,是过半股东得召开临时股东会,无须先向董事会请求,避免程序冗长拖延时效。不过江永昌表示,这过程并未设有任何主管机关或司法审查机制把关,造成一堆漏洞,可能会冲击国安问题。

江永昌说,包括美国等国家,对违法陆资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越来越重视,但台湾行政部门在这次公司法修法过程中,却没有征询国安单位的意见,未设审查机制,若违法陆资股东以《公司法》人与信托型投资专户方式,隐匿最终受益人身份,依现行政院版本,50%股东光凭持股正本,如何确认其具有合法性?

他以去年的大同案为例,陆资龙峰国际利用加拿大籍人头户,绕道香港券商经由台资券商买大同股票,龙峰对大同总持股一度高达18.5%,整起案件也是金管会追查后才发现的,如果未来全面松绑、不设防,这类例子恐怕会更多。

施义芳也认为,本次《公司法》修正草案条文第173条之1,对于持股过半股东召集股东临时会,并未设有任何审查机制,建议修正条文中应该要有主管机关的介入及适当的审查。

对此,与会的经济部商业司副司长陈秘顺回应,尊重立委的看法,不过立法院审查过程中,相关条文都可充分交换意见,若有不周延部分,还能够充分讨论,藉由适当的松绑与适当的规范,让《公司法》修正能使产业发展环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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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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