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冤狱26年再审无罪 曾受酷刑手脚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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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吉林省东辽县村民刘忠林蒙冤28年,被关押26年,直到近日才被宣告无罪。

据陆媒4月21日报导,4月20日,刘忠林案再审宣判。吉林省高级法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刘忠林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据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介绍,宣判过程只持续了十几分钟。

刘忠林是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人,22岁时入狱,被关押近26年,直到两年前刑满释放,从再审开庭到宣告无罪再耗时2年。张宇鹏说,刘忠林可能是媒体公开报导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但对于刘忠林称在侦查期间曾受刑讯逼供,再审并未认定。

1990年,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的刘忠林被控杀死同村女子郑殿荣,后被判处死缓。据《北京青年报》报导,该案凭口供定罪。死者郑殿荣的二哥郑殿臣说,这么多年来,郑家人从未认为刘忠林是凶手。

郑殿荣的尸检报告显示,其因“头部遭钝器打击后掩埋,致重度颅脑损伤和机械性死亡,系他杀”,同时警方发现,郑殿荣这名未婚女子已经怀有20至21周的身孕。当年,通过刑讯逼供,怀孕女尸命案两天“告破”。

一审中刘忠林在法庭上否认杀人。刘忠林告诉法庭,办案警察打他、穿竹签、刑讯逼供,但法院不采纳。

在铁北监狱服刑期间,他的右脚大拇指被切掉。当时脚趾化脓感染,整只脚都肿了,只得做截肢手术。而脚趾是1990年办案警察审讯时用铁棒砸折的。

刘忠林说:“一个警察拿竹签扎我右手大拇指,疼啊,我就说是我杀的。问我怎么杀的,我说拿菜刀。他说不对,然后扎第二个手指。我说用尖刀,又不对,又扎。最后把我十个手指头都扎了,分三天扎的。”

刘忠林的十指因遭逼供留下伤痕,指甲坏死,手指头伸不直,拿不了重物。

死缓的裁定书下来,他没有签字。他在监狱喊冤,怎么逼的、怎么打的,自己写申诉状。因为不服,他在监狱被关小号,最长的一次关了半年。他也曾在劳改干活时想过自杀,直到2009年表姐夫王贵贞请了律师在吉林监狱会见了他。

刘忠林回忆说,自己曾写下近百封申诉状,但提交上去均无任何回应。2010年,王贵贞又请了一个律师给他拍照,拍下他的手和脚,继续申诉。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当时,吉林高院发函给辽源中院,要求对刘忠林故意杀人一案做DNA 鉴定,想找到胎骨,以确定该胎儿与其是否具有亲子关系。

2016年1月22日,48岁的刘忠林被刑满释放,此时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审决定已过去近4年,再审超期。

出狱后的刘忠林,三个月过去,还没完全适应自由,走路贴着墙根,不敢和生人搭话,打电话要对着纸上的数字拨。

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审开庭。他还多次接到恐吓电话,有人威胁他放弃申诉。

出狱一年后,刘忠林到深圳找了份安装手机充电器的工作。但没多久,他被炒了鱿鱼。因为查出他有“杀人犯”的案底,管事的人对他说:“你有‘污点’,不能要你。”

目前他在北京—河北的客运公交车上做安全员。对于18日的“马拉松式再审”,他一度不想参加开庭,经律师劝说才请了4天假返回吉林。刘忠林说,“(人生)最好的时候都在监狱了。”

对此,四川成都网友“上天入地的精彩”说:“应该追究办案者责任,明显是栽赃!为了结案,为了自己的破案率,就敢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浙江嘉兴“zyh专业化550空荡荡”说:“法官终身负责制该出台了。22进去50出来,太苦了。法官起码三年体验一下吧?”#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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