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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三业者违法播中共央视广告 遭罚10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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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针对中共央视节目“信中国”宣传广告,违法在台北西门町大型LED萤幕播出,陆委会表示,经主管机关文化部完成行政调查,对3家业者违法委托或受托刊播中国大陆广告,违反两岸条例规定,依法各处新台币10万元罚款。

今年1月2日,中国大陆(中共)中央电视台“信中国”节目于西门町户外LED电视墙播出约15秒的广告宣传影片,涉及违反两岸条例第34条及中国大陆物品、服务、劳务在台湾从事广告管理活动办法等规定。

陆委会表示,该广告宣传影片播出后,主管机关文化部即于1月4日发布“文化部针对中国大陆(中共)中央电视台‘信中国’节目在西门町大型LED萤幕播出宣传广告片的处理说明”,认定该节目并未依“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提出申请许可,所播映的节目广告宣传影片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同相关机关进行调查及处理。

陆委会指出,陆委会与文化部针对本案召开专案会议进行会商后,文化部立即依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经完整行政调查程序,并请当事人陈述意见后,于日前作成行政处分,以本案佛瑞公司、传梭美公司、中影公司等3家业者违法委托或受托刊播中国大陆广告,违反两岸条例第34条、广告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依两岸条例第89条的规定,分别裁处10万元罚款。

陆委会强调,该案经文化部积极查处,对于违法业者予以处罚,相信对于维护两岸交流秩序应有正面效果。其次,仍有必要提醒国人及相关业者,从事广告活动,涉及中国大陆物品、服务、劳务等相关事项,除从商业角度考量外,也应留意两岸条例及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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