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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综合报导)台湾顶新制油公司涉嫌从越南进口“饲料油”,顶新前董座魏应充等6被告一审全部获判无罪,检方上诉后,27日全面翻盘。台中高分院27日改依违反《食安法》等罪名,重判魏应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易科罚金;其余5人判处无罪到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顶新制油2013年爆发劣油事件,检方认为魏应充等6人涉嫌进口越南大幸福公司饲料油,制成食用油供应全台,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起诉魏等6人涉犯诈欺取财、加重诈欺取财、制造贩卖陈列妨害饮食卫生食品、行使登载不实文书罪等5罪。

 

彰化地院认为,检方未提出具体事证,证明可能有未经检疫流程的非健康猪只成为原料来源,或是成为足以妨害卫生制造过程所制造的油品,并认为越南官方文书资料,难以验证为真,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判魏应充等6人无罪,引发社会哗然。

彰检随后以厚达145页的上诉书,提出上诉,并提出法官违误,包括顶新上游大幸福公司为饲料商、贩卖饲料油,其油酸价过高、含重金属等。

历经2年审理,台中高分院27日宣判,顶新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判处15年、前总经理常梅峯判处8年6月、后任总经理陈茂嘉11年6月、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8年6月,顶新公司前屏东厂长曾启明、品管组长蔡俊勇无罪。

本案是在2014年9月强冠馊水油案事发后,检调追查各地回收油流向,彰化地检署因顶新在2013年的大统混油案中逃漏税,当时魏应充被判刑3年,得易科罚金328万5000元,因此也对顶新油品原料来源进行调查。2014年10月9日,卫福部接获外交部转呈越南工商部的公文,指顶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采购的猪油,并非食用油,而是饲料油。因此顶新公司包括魏应充等6人,被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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