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前书记洪发科获刑17年 4同事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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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官方信息显示,早前落马的中共山西省阳泉市委前书记洪发科已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4年以来,包括洪发科在内,阳泉市至少有5名主要官员接连落马。

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12月和9月分别公布的两份与洪发科相关的执行裁定书,都是来自忻州市中级法院的。裁定书披露了上述洪发科已被判刑的信息。2016年11月3日,该法院做出了刑事判决。

裁定书还显示,洪发科以第三人王改娥名义购买的太原滨河西路汇锦花园房屋一套已于2017年10月被拍卖。同年3月,洪发科及其以第三人郭春英、郭春华等30余人名义办的账户银行存款2980余万元被划拨。

现年61岁的洪发科长期在山西省工作,曾任长治市副市长、山西经委会主任、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等职,2012年1月起任阳泉市委书记。

2015年7月,洪发科落马。次年2月的“双开”通报中指,洪发科对抗审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等。

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以来,除了洪发科,阳泉市至少还有4名主要官员落马。今年2月22日,阳泉市委前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湜洲被立案审查,并被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同月9日,山西阳泉市委前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被“双开”,并被降为科员级;去年3月退休的阳泉市政府前副市长赵峰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科员)。之前2016年8月、10月,李利生、王湜洲分别被免职。

2014年9月,时任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落马。2016年3月,王民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上述落马官员中,洪发科、王湜洲、李利生、王民都属于同一届市委常委。而据海外明慧网报导,王湜洲在担任阳泉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该市曾发生多起公安绑架、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王湜洲对此负有责任。

山西是中共官员腐败的重灾区。仅在山西2014年的反腐风暴中,至少就有30名官员落马,包括4名省委常委和3名副省级官员。中共中办前主任令计划及其家族被指与山西官场的“塌方式腐败”有密切关联。#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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