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房客索赔1,440万案将判 当事屋主誓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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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凤临旧金山报导)被索1,440万美元天价赔偿案的当事屋主吴女士(Jane Wu),5月9日对媒体表示,尽管相信法官和陪审团的公正性,但这个案件从开始一直按照对方既定套路在走,法官和陪审团恐怕也未能看到案件全貌。

目前该案件已由陪审团作出裁决,等待法官Newton J. Lam发出判决书。陪审团4月26日作出的裁决认为,吴女士应赔偿原告租客方共计14.7万美元,其中赔偿越南裔原告Loi Truong一人就包括10年房租差价一项,就有42,500美元、精神损失6,800美元以及其他损失等共计59,200美元。

吴女士说,陪审团的裁决,尤其是须赔偿10年房租差价,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从被索要1,440万美元天价的压力下“风雨兼程”走过来的吴女士指,对方律师代表房客索要1,440万美元天价本身就带有敲诈勒索的因素在内。她指证称,对方律师曾带十几人非法私闯民宅进行所谓“取证”,而且对己方证人进行行为上的恐吓。

现行租房政策催生“租霸”

在旧金山市,由于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带动房价、租金一路走高,房主、租客均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许多小业主,在自己家的房子里面,为租客提供租金还算可以接受的改造的姻亲套房,成为旧金山市重要的可负担房源。

由于前几年屋主转让房产,或者想要改造房产牟利,使许多支付租金控制下低价房租的租客,被以包括爱丽丝法案(Ellis Act)在内的许多名义迫迁,导致旧金山的租房政策越发偏向保护这些房客的利益。也催生了一些“租霸”掠食者(predator),利用这些改造房屋不符合市府规定为由,状告房东从而牟利的人大行其道,进一步人为加剧了房东和房客的社会矛盾。

吴女士这个案子,与其他房东迫迁、房客状告房东拿够赔偿走人的典型案例不同的是,吴女士并没有有意要让租客走人的意思,她向租客发出迫迁令,却是出于房屋检查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 Inspection)的要求,而这一切却始于租客蹊跷的一个投诉。

2016年7月12日,趁吴女士回中国看望生病的父亲期间,她家3个改造套间的房客,向房屋检查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 Inspection)投诉,抱怨住宿不合规范;并从此开始了接二连三的投诉。

由于旧金山的官员们想保住可负担房源,对于房屋检查局来说,如果没有投诉,就不会来检查、勒令整改等,但若有投诉,他们则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吴女士称,从2016年8月1日,她收到房屋检查局要求整改的通知。从此房客们以居住套间不合法为由,拒绝缴房租、水电费等,长达18个月。

在5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吴女士表示,这些房客的投诉有些是不实的,比如2016年7月14日没有自来水的投诉,并未被证实。在18个月时间内,这些房客们拒绝让她进入房间,同时他们在做诸如屋顶漏水、房间到处是霉菌的“取证”,吴女士说,直到房客们因为官司原因搬出,她清理房间的时候,才想明白这些霉菌,可能是通过打湿的泡沫塑料、报纸等贴在墙上,自己造出来的。

“这些照片证据,在法庭上并未能得以展示”,吴女士说:“这次庭审完全成为了不良律师死死抓住小业主没有改造许可的事实,通过人为制作图片、造假证据,甚至篡改文书,利用房客对小业主进行的敲诈的一个案件。”

杜丽莎:本案是个“冤案”

“三藩市社区资源中心”主任杜丽莎(Teresa Duque)表示,对方律师Mark Hooshmand是一位打赢官司才收钱的律师(contingency lawyer)。

杜丽莎说,吴女士的案子是一个“冤案”。“当收到法官发出的判决书之后,我们会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吴女士说:“陪审团的判决是不公平的,如果法官最终判决亦是如此,我一定会上诉,相信法律、法庭一定会给我一个公道。”

杜丽莎表示,10年房屋差价赔偿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赔偿在2014年的法庭判例中已经被驳回。

2014年,旧金山实行法例,要求屋主在迫迁时,必须给房客2年房租差价补偿,著名的景点“九曲花街”附近,拥有一幢2套间居室的夫妇发现,他们以正当理由要想让房客搬离,必须给房客高达11.7万美元的补偿,此案由法官宣判为不合理,从而令此法规作废。◇

(此文发表于1185D期旧金山湾区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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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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