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人气: 269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8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因涉嫌泄密案遭起诉,日前台北地院认为马是在行使“权限争议处理权”,判无罪,不过15日高院逆转改判马英九有罪,应处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

北检日前调查后,认定马为了撤销王金平党籍、拔掉其立法院长资格,将特侦组仍在侦办中的案情告知时任阁揆江宜桦等人,依涉刑法公务员泄漏中华民国国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和个人资料保护法起诉。

一审以马当时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院际调解权”、可阻却违法为由判无罪,检方上诉后,高院逆转改判马英九有罪。

高院宣判后发新闻稿,重批马英九对于应保密的资料“未能恪遵法纪,轻率予以泄漏,身为民主法治国之元首,显然不足为表率”。

高院判决提到,总统是广义的公务员,一样有守密义务,他虽称黄世铭向他报告的是“行政不法”而非刑事案件,但他自己在电台受访与江宜桦、罗智强的说词,却又说“不干涉、不指导”,显然知道这事件是刑事案件。

而对北院使用的“院际调解权”,高院也认为本案看不出跟中华民国五院的那些院有关,况且若柯建铭、陈守煌、曾勇夫等人不法,可以弹劾、送评鉴等方式处理,都可究责,并无五院间的争议;另外,立法委员行为法属国会自治事项。高院认为本案无行使院际调解权,自然不用去讨论是否阻却违法。

完整影片»

对此,马英九强调,一定会上诉,并回呛高院的“不足表率”说,“若遇到这样重大事件,我回家睡大觉,才是不足以表率。”马前总统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则说,对于高等法院的判决结果非常遗憾,也很担心监察委员陈师孟上任前宣示,要查办审理马案以及办绿不办蓝的法官,是否已经在法律界造成寒蝉效应。

北检认为,马英九明知总统、行政院长无从指挥监督检察官,检察总长也没有向行政院长报告侦查中的刑案义务,却在当年9月4日打电话给黄世铭,要他向江宜桦报告,江因而得知侦查秘密、通讯资料与柯建铭个资。

案件上诉高院时,马与柯仍激辩不休。柯建铭的律师陈鹏光认为,2013年8月31日当时并无机关对立,何来须总统院际调解之事?况且马根本没做任何院际解决。

马英九则说,立委请托关说司法个案一事确属国家重大事务,身为国家元首负有捍卫宪法尊严与国家安定的责任,中央的阁员如有风纪问题,总统出面了解,会同行政院长处理以解决政治风暴维持政局安定,维护国家利益,这是合于宪法体制的。#

责任编辑:王愉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