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告罪名吊销律师证 李和平拒出席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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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综合报导)“709案”律师李和平,16日发声明表示拒绝参加拟吊销他律师证的听证会,因为“正义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些假把式”。此外,湖南刑辩律师杨金柱律师执业证书近日也被吊销,对此他感到非常气愤。

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4月25日的推文披露,北京司法局4月25日将拟吊销律师证的文书发给李和平,声称依据《律师法》的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现拟给予吊销律师证的处罚。据悉,《律师法》的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为: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李和平随后提交了书面听证要求。

16日,李和平发声明表示:“既然侦查就是酷刑驯服,起诉就是乱扣帽子,审判徒具躯壳,听证只是形式……正义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些假把式,我也不耽误工夫了。”“ 我声明:拒绝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的组织者,你们自己玩吧!”

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秘书鲍彤在推特上发帖支持李和平:“拒绝,是不耽误工夫,是蔑视,是抗议,也是启示。素不相识的可敬的李和平先生,我向你学习,为你祝福。”

还有不少网民对此表示赞同:“这就对了,他们不讲理,就别再费劲跟他们讲理了。”

“既然某组织都不按规则来,为什么还要钻进他们设定的规则陷阱呢?原本律师被教育得最守规则,律师是依附于这个所谓的法治框架下的一股维护法治的力量、平衡社会矛盾的一股力量,这样的群体被扣上是颠覆政权的帽子加以迫害,其实是自毁长城!从李和平开始,律师们开始醒悟!”

另有网民赞扬李和平的傲骨:“有气节和正义感的律师。”“李和平,真君子。”“向李和平律师致敬,有气节,真爷们。”

此外,大陆律师杨金柱因在微信朋友圈爆粗口骂中共的司法,随后被湖南司法厅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吊销了他的律师证。

为此,他非常气愤。据网络流出的视频显示,杨金柱骂道:“这个破律师证,他妈妈的,杨金柱不要了!”然后把律师证狠狠地摔在地上。

5月14日,一封以湖南司法厅名义发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称杨金柱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并且情节严重,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并且表示三天内提出要求举行听证,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附:《709律师李和平关于“拟吊销执照”听证会的声明》

我因为参与了“联合国禁止酷刑项目”,为乐平冤案、聂树斌冤案、周远冤案等重大冤案洗冤,于2015年7月10日失去自由,羁押22个月,备受酷刑折磨,被“判三缓四”,我的经历,和其他三百多受害律师及人权捍卫者一道,成了“709律师大抓捕”冤案的组成部分!

我怀着推动司法进步,减少、禁止酷刑,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愿望而进行的本职工作,被诬为“颠覆国家政权”,是“蚂蚁搬家式”颠覆,是“抠砖扒缝”式颠覆!我确实是醉了!

我“招认”了四大罪:“尿咸海”、“捅漏天”、“挂太阳”、“摔破埚(自己造个字:王字旁,加个呙,意“政权”)”,我也设法把酷刑的英文torture,放到了笔录中……

中共在1986年就加入了世界禁止酷刑公约,已经宣示:酷刑应当绝对禁止、酷刑是犯罪行为、酷刑所得只用于证明施酷刑者犯罪。而709案中,酷刑普遍、系统性存在!

709大冤案使法治崩溃,使市场经济釜底抽薪,使中国改开有两大成果——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皆受灭顶之灾!

我是个较真的法律人,坚信一个程序严重违法的判决,一定是不公的、无效的。如果我被判缓刑的判决书都是在违法前提(其实是犯罪前提)下作出的,那这个听证会其实毫无意义。

既然侦查就是酷刑驯服,起诉就是乱扣帽子,审判徒具躯壳,听证只是形式……

正义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些假把式,我也不耽误工夫了。

我声明:拒绝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会的组织者,你们自己玩吧!

李和平
2018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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