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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眷村著作权卖人? 中市:会重视文资维护

议员张耀中秀出彩虹眷村贩卖的文创T,一件680元。(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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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彩虹眷村”为台中创造观光奇迹,曾获国际知名旅游指南孤独星球(Lonely Planet)评选为全球重要景点。议员张耀中25日指出,“彩虹眷村”原创作者黄永阜爷爷,曾与彩虹文创公司签订著作人格权的授权契约及著作授权的让渡书,游客欣赏著作的权利恐将因此受制于该公司,希望市府在法律前提下,重视文资保存。

议员张耀中秀出彩虹眷村贩卖的文创T,一件680元。
议员张耀中秀出彩虹眷村贩卖的文创T,一件680元。(黄玉燕)

文化局长王志诚表示,彩虹眷村现为彩虹景观公园,建物权利为市府的,因此建物上的彩绘所有权也属于市府,市府会在重视原作者黄永阜与该公司签订的著作授权契约,并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与文创公司研讨维护台中的文化景点资产。

张耀中指出,彩虹眷村黄永阜爷爷曾在101年与文创公司签订著作人格权的授权契约,另103年又与该公司签订著作授权的让渡书,目前计划书黄爷爷的代表人就是该文创公司的魏姓负责人,他建议市府应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和文创公司讨论,达到三赢互惠的结果。

副市长林依莹表示,市府会站在维护最大公共利益的立场,愿和文创公司来讨论,让彩虹眷村永远留在台中。◇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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