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血泪(2)暴力强制流产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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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洁思综合报导)“因为你炼法轮功,要强制流产”、“不转化,就强行堕胎”、“别人可以生孩子,就你不行”⋯⋯警察常对着修炼法轮功的孕妇们这样叫嚣。强行堕胎、流产被作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威胁手段。

(接上文 母婴血泪(1)被扼杀的小生命

中共从迫害的一开始就采取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所谓“转化”政策。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中共的转化就是让人背离这个原则。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会遭受不尽的折磨和苦难。

中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指出: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十四条指出: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指出: 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然而事实上,中共对孕妇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转化迫害无一例外地使用了残害、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损害名誉和人格等卑鄙手段。

尤其是孕妇期的女性法轮功学员们不仅自身要遭受肉体、精神的双重折磨,还要承受失去骨肉的巨痛。

踩压悬吊孕妇

现移居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王金菊,曾是篮球运动员,为中共济南军区挥汗拼搏十几年。她亲口讲过这样一件事:“我认识一位北京学员,已怀有七个月身孕,被四个警察用门板压在身上踩压、逼迫‘转化’!”

中共的酷刑迫害示意图:踩压。(明慧网)

曾在哈尔滨拥有自己电脑公司的女企业家王玉芝,在中共劳教所遭受了九个月炼狱般的迫害后,九死一生,逃亡到海外,后被营救到加拿大。她将在劳教所的这段血泪史写成了书《穿越生死》公开发行。书中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实例。

2006年6月,和王玉芝一同被非法抓捕的有一个怀孕七个月的女法轮功学员,她遭到警察的吊刑迫害。“她的双手被绑在房内墙顶的吊刑架的横梁上,然后垫脚的椅子被蹬开,整个身体被悬空。横梁离地有三米高,用很长的一跟粗绳绑着,一头在横梁的滑轮上,一头在恶警手里,恶警手一拽,人就悬空,松手人就快速摔下,臀部着地,这样来回折磨她。”

王玉芝还写道,这位孕妇当时所受的痛苦已经无法再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了,那位警察却无动于衷。她就这样一直被折磨着以致流产⋯⋯ 然而她一直没有屈服。更残忍的是这位女法轮功学员的丈夫也与她一同被抓捕,警察强迫他看妻子受刑。

为了迫使女性法轮功学员转化,中共使用的手段令人发指,刊登在明慧网上的例子不胜枚举。

“因为你炼法轮功,要强制流产。”

河北省三河市新集镇小王庄村法轮功学员潘宝忠、张金伶夫妇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在中共的迫害下,夫妻俩经历了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罚款等迫害。

2000年2月26日,俩人被绑架,当时张金伶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

次日早上,原新集镇派出所所长王振东把夫妻俩送进了三河市看守所,以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将他俩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当时王振东隐瞒了张金伶怀孕的事实,把她送进看守所。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被放回家。

回家几天后,镇政府政法委书记杨少林、小王庄村书记吴显明等一行十几个人到张金伶家,吴显明称:“因为你炼法轮功,要强制流产。”张金伶说:“我不去,学法轮功没有错!”吴说:“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小王庄谁都可以生孩子,就你不行!”

张金伶怀的是第一胎,按中共计划生育的规定,也无依据让她流产。她的公公愤怒地对来者说:“你们执法犯法。我儿媳婚后五年没怀孕,炼功后怀孕了,你们不但不奖励,还要把孩子流掉。没办法,儿媳,你去北京上访吧!”

张金伶坚定地认为:“孩子是我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才得来的,我怎么能不炼呢?”在公婆等的帮助下,拖着身孕的张金伶不得不离开了新集,连亲戚家也不敢去,被迫流离失所。

“被强行送去打催产素”

刘枝萍是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于1997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坚修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判刑三次,冤刑共计八年半。

2000年5月2日,刘枝萍被劫持至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遭非法劳教两年。被抓进去时,她已怀孕三个月,当时她没告诉劳教所。她因炼功,被毒打,被放到太阳下暴晒,被逼遭强力劳动。她因拒绝转化,被强迫不许睡觉,被逼迫跑步到凌晨两点。

刘枝萍的姐姐因炼法轮功,被关进同一个劳教所,就把刘枝萍怀孕的事告诉了劳教所。不几天,劳教所通知刘枝萍家人到劳教所,要把她送去医院强行打胎。她被强行送去打针,因药物失效,打胎没成功。

到了2000年8月,刘枝萍已有了五个月的身孕,按劳教所的规定,她的情况达到保外就医的标准。然而劳教所仍不放过她,劳教所的某头目说她:“不转化就在里面!”

“我再次被强行送去打催产素。胎儿被打下来了,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刘枝萍写道。

中共迫害示意图:强制打胎。(明慧网)

数月大的小生命被活活杀害

“我让政府工作人员拿给我笔纸,我写上了‘要炼法轮功’。他上报领导,一下子派了几个恶人来,当时就给我打胎,就这样一个才四个月的小生命被无辜杀害了……”这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的骆碧琼2004年的遭遇,当年她已36岁。

骆碧琼是在1999年4月下旬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以前患有多种疾病如遗传性气管炎、肠胃炎、痔疮、咽炎、风湿性关节炎、多种妇科病。仅仅炼功三天,她感到一身轻,身上的病奇迹般消失了,原本非常急躁的脾气也渐渐变好了。

2000年12月24日,骆碧琼一家三口回婆家过年,晚上11点钟多正睡觉时,家里闯进来十个左右的警察把骆碧琼非法绑架了,当时她正怀孕4个月。

在朗池镇街道办事处会议室洗脑班,骆碧琼被逼着说放弃修炼,电视台的人等着要给她录像,她拒绝了。

骆碧琼被叫进一间小屋子,里面有5人轮番打她,反复问她还炼不炼,说炼马上就判刑,说不炼就写保证。她闭口不说话,他们就继续打。他们穿着厚重的皮鞋,踢她大腿、小腹、背;又将她强按着跪下,反转踢脚,想踩断她的两只脚,不断打她耳光,打手、头。

当时骆碧琼被打得遍体鳞伤,嘴里全是血泡,头部全是青包,手肿得像面包,两腿呈紫色,小便失禁,下体出血不止。他们既不放人也不准她换裤子。

骆碧琼在被放回家后,朗池镇政府听说她仍要修炼时,一下子气汹汹地来了几个恶人,立即就给她打胎。一个数月大的小生命被活活杀害。那之后,朗池镇派出所又到她家要抓她,她不得不被迫流离失所,那时她刚流产两周多。

40多小时折腾 胎儿痛苦死去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法轮功女学员净莲(化名)和丈夫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在北京信访办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被接回当地后,净莲已有七个月的身孕,拘留所不收。“上级”决定强行给她打胎,将她非法拘留,声称她只要说不学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不打掉孩子并获得自由。

警察将净莲拉到医院强行打毒针,七个月的胎儿在母腹中折腾了足足有40多个小时才痛苦地死去。净莲挣扎着生下死婴,昏过去多次。

母亲抱着净莲哭喊,一次次把她叫醒。死去的孩子生下来,使净莲心如刀绞。父母泣不成声,抱着白白胖胖的已没有了生命的孩子仍舍不得扔掉。

七天后,警察看净莲身体有所恢复,欲将她送进拘留所,声称:“上面说了,对法轮功问题,怎么做都不过分。”

在父母拚命阻拦下,警察没有得逞。净莲虽被送回了家,然而却如同犯人般被日夜监视,不允许外出,没有人身自由。一个月后,父母在强大的压力下,在公安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并被勒索了2,000元所谓“保证金”。#

(待续)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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