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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条例修法 台立委:应纳建商排黑条款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左)呼吁,《都更条例》修法应列入建商的“排黑条款”。((时代力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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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立法院临时会处理完军人年改修法后,接下来将处理《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等案。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21日召开记者会,呼吁《都更条例》修法应列入建商的“排黑条款”。

黄国昌表示,好的都更可以确保居住安全、美化市容,但在都更过程如何确保住户合法权益相当重要。目前各党团对修法多数条文已取得共识,但时代力量认为仍有不足之处。

黄国昌指出,过去许多都更案件常有财阀、黑道介入,住户往往沦为肥羊,被恐吓、威胁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时代力量党团坚持都更条例应纳入“排黑条款”。

政治大学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也说,“排黑条款”的概念是依据大法官释字,在订定行政法规时,应该确保人民不受私人及公权力的侵害,因此对于居民遭受诈欺、胁迫,主管机关不能只用一句“公法归公法”就轻轻带过。

他建议,只要当事人自己去刑事法院提告,就应该将“无瑕疵性”纳入审议要件,遏止实施者非法胁迫居民。否则即便居民提告胜诉,都更程序却持续进行,拆屋迫迁已成既定事实,居民权益将荡然无存。

反迫迁连线执委黄慧瑜则说,目前协商版本在“代拆”、“同意书撤回条件”上仍有严重问题。代拆程序上存在严重的公、私法混淆问题,呼吁能够在这次都更条例修法条文中,明订政府介入协调的程序,要求政府应该在代拆前与当事人磋商各种可能的替代方案,以保障居民权益。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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