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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房子盖得好不好 不能只靠外部监督或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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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郁文台湾台中报导)醒醒吧!盖好房子不能只靠外部的监督或监造,应该改变营造业的体质,才是根本之道。一直以来,建筑主管机关一遇到地震等天灾,皆提将修法以加重监督建筑物的兴建品质,但做法却背道而驰,加重了建筑物的第三方勘验“监督者”的责任,舍弃了直接建筑行为人—营造厂、所属技师群、工班—其专业水准的基本要求与规范。

《营造业法》在〈总则〉第一条即说明该法乃为“提高营造业技术水准,确保营缮工程施工品质,促进营造业健全发展,増进公共福祉”而制定。

但整部法令及其施行细则全然没有提及负责施工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义务,亦无提及“品质责任”等字。因此,即使受到《营造业法》规范,营造厂却一再盖出问题房子,却不见主管机关修改法令以强化管理制度,避免重蹈覆辙。近日,听闻主管机却打算删除唯一规范建筑物施工责任的法条——营造业应设置专任工程人员,负承揽工程之施工责任(《建筑法》第15条),令人大惊。

吾等以为,建筑物施工品质及结构安全的修法首要检讨《营造业法》及其细则周延性,再加上《建筑法》之“第三方勘验”相关责任增订,才有其正当性,并能触及问题核心。

身为建筑师,我们同意接受建筑物相关建筑行为人的权利责任规范,但须在配套周延的修法规范下,才能加入“第三方勘验”的制度;并不希望以单向、重复的监督责任陷建筑师于不义,将过去屋倒人伤的责仼归咎于监督不实。叠床架屋,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政治凌驾专业,利益凌驾理想”,一再重复的错误,只会让百姓再度承担苦果,却无法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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