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邓家人与李鹏为何推卸“六四”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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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07日讯又一个“六四”走过,沉冤仍未昭雪,但是很多人仍然没有忘记近三十年前的那一天。1989年6月4日,中共军队开枪屠杀在天安门广场手无寸铁抗议的学生和老百姓的暴行,震惊了全世界,史称“天安门大屠杀”。这场屠杀究竟有多少人遇难,中共官方一直没有对外公布。

据“六四”前夕担任时任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秘书的鲍彤2013年透露,根据当年红十字会的统计,在血腥镇压之下死亡的人数高达2000多人。他并称中共犯下了“反人类罪”。此外,2013年,俄罗斯解密的苏联档案中称,“六四”大屠杀死伤 3,000人。而美国白宫的机密档案则显示,“六四”死伤民众多达四万人,当中10,454人被杀。

目前多方资料都表明,下开枪命令的正是当时中共名义上退休、实际上掌控军权的邓小平,而李鹏、陈希同等附和者也难逃罪责。不过,在邓小平死后,邓家人和李鹏等却开始推卸“六四”开枪的罪责。

2001年,“天安门密件”曝光,有消息指幕后是邓家人。该密件核心部分是中共中央领导人,包括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及中共元老在“六四惨案”爆发前一个半月,即当年4月15日至6月4日这段期间所举行的高层会议及讨论纪录、及当时中央有关部会传达的文件纪要。

值得注意的是,密件没有提供邓小平当年杀气腾腾的言辞。当年,邓曾一再强调,镇压学生运动时要强调“三不怕”:不怕流血、不怕骂娘、不怕制裁,但此次公开的密件中却没有收录这些早已公开发表的言论。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密件收录了大量邓坚持改革开放的言词,似乎是想以此提升并巩固邓在中国现代化历史上的地位。

密件还透露,邓小平是一名完全的实际主义者,同时毫不留情。邓告诉赵紫阳,不管你用什么方式解决(六四示威),但一定要解决,任何想用的途径都可以;当赵无法解决问题时,邓随即转向,决定使用武力。

此外,密件还大量揭露李鹏谎报军情,有分析指其意在为邓小平的杀人命令开脱。密件还刻意强调为取代赵紫阳,邓提名的是李瑞环,而江泽民是陈云等人提名的,显示邓家人有意与江泽民划清界限,江在邓死后,过河拆桥,对邓家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予以打击。

2004年7月底,邓小平百岁冥诞之际,中共央视重播了邓小平给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的辞职信以及他到会场道别的场景,并称邓小平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时候退下来,为推动干部队年轻化和废除领导职务的终身制身体力行,做出了表率。节目还采访了邓的家人。当时有分析指这是在影射恋栈军权不放的江泽民。

而仅仅一周后,在中共官方出版的《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披露邓早在《人民日报》发表“四·二六”社论前一天,就已将“六四”学运定性为动乱。他在前一天在寓所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及国家主席杨尚昆表示,学潮是“一场动乱”,“是有计划的阴谋”,目的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批评学生是文化大革命的造反派,惟恐天下不乱。他还赞扬江泽民主掌的上海市当局处理学潮时,“态度明确,赢得了时间”。

2007年香港回归10周年时,邓小平长女邓林到香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六四事件”是那时领导人的集体决定,不应该说是哪一个领导人具体负责。

不过,不管邓家人如何想漂白或者降低邓小平在“六四”开枪中的作用,用处也是不大的,因为当时能够最后拍板的惟有邓小平。

再说同样被千夫所指的李鹏。2010年《李鹏“六四”日记》在香港出版。日记记录了李鹏的强硬态度,并证明了邓小平确实是罪魁祸首,而李鹏的罪责也不轻。日记称,5月17日在邓家开常委会时,邓小平说:“措施不坚决不行,不迅速不行,我想的办法是戒严……戒严是我的主意,实行戒严如果是个错误,我首先负责,不用他们来打倒,我自己倒下来……将来写历史,错了写在我账上。”日记还指出,6月3日晚的武力清场方案也是邓小平批准才实施的。

现旅居美国的《北京之春》总编胡平认为,李鹏写日记的真实目的是对外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六四这件事是中共上层绝大多数人集体决定的,是得到中共党内政府内的广泛支持的,大家都有份,这就减轻了李鹏自己的个人责任。

另外一个试图撇清自己“六四”罪责的是时任北京市市长、后被江泽民以以贪腐罪名拿下的陈希同。2012年,他在香港出版了《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一书。负责出版本书的鲍朴说,这是罕见的、由被指是“六四”事件幕后黑手的人,第一手谈及当年详情。

书中除了陈述自己的冤情外,还谈及了“六四”。据悉,“六四”镇压后,陈希同曾以北京市长兼国务委员的名义,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认定学潮是“暴乱”、当局镇压是“平暴”。该报告曾印发100万份,传达全国城乡,被看成是对陈希同“六四”元凶历史定位的举证。对此,陈解释:“中央让我做报告,我不能不做,(对这份报告)我一个字也没有参加讨论,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有改,但是我承担责任。”与李鹏推卸责任的态度相比,陈希同多少露出一些忏悔之意。

而关于外界所传的陈希同曾向邓“谎报军情”,夸大学潮严重性,导致邓做出镇压决定的说法,陈辩称“邓小平耳目众多,他怎么可能被骗?(“谎报”的说法是)低估了他”。陈还表白“半次都没有去过邓家”,自己“只是一名傀儡”,并否认自己是“北京戒严指挥部总指挥”。

但根据美国之音的报导,几位当年亲身参与“六四”,或在屠杀中失去亲人的当事人,都认为陈希同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失去了儿子的“天安门母亲”丁子霖表示:“陈希同有陈希同的罪责。作为当时的北京市长,他和李锡铭在学生绝食的时候,他们给中央报了一个每天的大事记。我亲耳听到传达的,市委书记李锡铭和市长陈希同给中央的报告,是不是还有一个当时教委的何东昌。他们三人狼狈为奸。”

“六四”当事人、北京的大学老师吴仁华也表示,陈希同不是傀儡,而是“主要责任者”。“从学潮一开始,他就派人在学生大字报里断章取义收集材料,甚至派人去贴大字报。他们不断把这种东西送交给李鹏,然后由李鹏提供给其他的中央领导人,非常明确,就是要采取镇压方式,要坚决把学潮压下去。”

是什么原因让邓家后人、李鹏等要推卸罪责,而推到集体决策上面?显然他们也深知,无论有任何理由,“六四”屠杀学生和平民都是不可被原谅的,面对那成千上万至今未能安生的冤魂,他们但凡良心未泯,都不愿直面惨剧。

那么,推到集体身上是否自身的罪责就减轻了呢?非也。自从纽伦堡国际法庭对纳粹战犯、东京国际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法一直在探索如何划定反人类的集体罪行中政策、命令制定者和执行者的个人责任的标准。在任何一桩罪行中,所有的相关人等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那种“以国家的名义犯罪,以国家的名义逃脱”的情况会越来越少。这样的标准在未来的某一天同样适用于中国,适用于那些屠杀学生、迫害法轮功学员、基督教徒和异议人士等的中共各级官员们。

责任编辑: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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