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非法注销律师证 程海:以公民身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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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周慧心采访报导)大陆人权律师程海的律师证于8月9日被当局注销,而其律师事务所在2月5日已被注销。这是继709大抓捕后,中共对维权律师以吊、注销执业证为主的新一轮打压。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8月9日向709辩护律师程海下达“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其理由是程海在任职的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注销牌照6个月后,未能被其它律师事务所聘用。

大纪元记者8月15日联系到程海律师,他已经对此提出行政复议,表示注销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他对记者说,他的律师事务所是2018年2月5日被注销的,按规定,6个月之内需要转所,如果6个月没有被其它律师事务所聘用的话,律师证就会被注销。

他在7月30日与北京良知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并在8月4日将相关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该律所所在的北京市门头沟司法局,进行变更执业机构申请。8月5日他再次向北京司法局快递了“被其它律所聘用证明”。

但该局却拒收,并于8月7日将快递信件退回。退回的信件上可以看到已签收的签字被划掉。

被退回的快递信件上,签收的签名明显被划掉。(维权网)

“注销律师证,这个严重不符合事实。问也不问,就注销,我告诉(他们)已经被聘用了,但是他却不收。”程海律师说:“可以向司法部或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我已经向市政府提出复议。”

(维权网)

注销律所行为违法

2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根据昌平区司法局的情况报告,做出对程海律师所在事务所的注销决定。

注销理由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和该所律师未参与年度考核。程海认为这个理由很荒唐,他说:“这个年度考核是违法的,按照《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考核)应该是由律师事务所自己做的。”

《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执业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考核;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律师事务所负责将年度考核的结果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做报告工作。

“所以,各级司法部门无法律上的授权,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考核。”程海说,“律协执行的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跟《律师法》相违背,他们就是为了收钱,为了对不听话的律师进行打压,让律协不给你过年检、不给你盖章。”

另外,注销决定所依据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121号令)第二十六条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自行设定律所特殊的注销情形无效,且在该办法后实施的133号令也废止了该办法第二十六条,因133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司法部其它规定与133号令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对此,程海向北京市中级法院二中院提出起诉,“他们不收材料,说是违法起诉。”他说,“一点不违法。起诉行政机关,是公民的权利。现在向高级法院邮寄,也没有反应。”

注销的真正原因

程海律师表示,当局非法注销其律师事务所后,又注销他的律师证,其真正原因有以下三个:

1. 阻止他代理王全璋案件。“把律师事务所拿掉了,律师就不存在了,就没有律师资格了。但是,我还是要进行辩护,以公民身份。”

2. 代理过很多法轮功案子。“因为代理过法轮功案件的律师,像文东海、隋牧青等都被吊销了律师证,比我的这个更严重。”

3. 拒绝参加他们的年度违法考核。

以公民身份继续

程海律师说,律师证被注销后当然会影响他的律师业务。“不是律师了,虽然可以用公民身份代理,但会见会受到限制,业务量会减少一些。”

另外是精神上的影响。“业务量减少、案子选择受到限制、失去别人的信任、社会声誉减损。”他说,“非人权案件、信仰案件,会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认为你有违法的事情,声誉受到一定影响。”

但是,他表示,在继续向市政府提出复议的同时,他会以公民身份继续履行他的律师职责。

据统计,自去年9月开始,已有9个省份的17名维权律师及3家律所陆续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包括文东海、李和平、杨金柱等律师,理由是所谓的“以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等不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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