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三地法院院长的王君先 何以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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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8日讯】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王君先,于2018年7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在法院任职期间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竭力迫害法轮功,致使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给他们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王君先,男,1964年3月出生,吉林桦甸人,2002年7月,任吉林市桦甸市法院纪检组长;2003年12月,任副院长;2008年8月,任中共党组副书记;2011年8月,调蛟河市法院任院长、中共党组书记;2016年8月,调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

王君先(网络图片)

下面以实例曝光王君先在任期内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在桦甸市法院任职期间

从2002年7月至2011年8月,王君先先后任吉林市桦甸市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院长。

在其任职期间,桦甸法院至少对15位以上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从3年到12年不等。他们被劫持到监狱,均受到强制洗脑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

王君先在桦甸市法院任要职,对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罪恶负有直接责任。

2002年6月3日,桦甸市法轮功学员王秀云等8人被警察绑架,他们遭受以下酷刑:上大挂、电棍电击、坐铁椅子、塑料袋套头往里吹烟、用沾湿的餐巾纸糊脸等。

中共酷刑折磨示意图:塑料袋套头。(明慧网)

他们被构陷到法院后,为了掩盖法轮功学员受酷刑迫害的真相,公、检、法、政法委、“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组织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桦甸市法院不通知家属,阻止律师介入。

2002年10月9日,桦甸市法院非法秘密庭审王秀云;2002年11月5日,诬判她12年,其他人被诬判12年、7年、3年不等。

那时王秀云已经被迫害得不成人形,为掩人耳目,被送往医院救治。她于2002年12月12日凌晨,被匆匆送往黑嘴子监狱迫害,仅10天,于2002年12月22日就被迫害致死,年仅47岁。

2006年3月11日,桦甸市法轮功学员王小东在家被警察绑架,遭到恶警灌煤油、震脑机、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

检察院曾三次退案,但在政法委、“610”的压力下,还是将王小东构陷到法院。法院无视他受到酷刑折磨,于2006年8月14日不通知家属,对他非法秘密开庭,诬判其7年。

中共酷刑示意图:老虎凳。(明慧网)

2010年,法轮功学员王小虎再次被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焦玲、付仁江等。桦甸市法院于2010年9月非法开庭,12月非法宣判,诬判焦玲5年、付仁江3年6个月、王小虎3年(王小虎曾在2002年6月绑架,被法院诬判7年)。

法轮功学员白晶志,在桦甸市红石林业局工作。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浪子回头,不仅回单位上班,而且兢兢业业、脏活、累活抢在前头干;在家里对兄弟姐妹也和善了,也知道关心痛爱妻子。

2010年1月11日,白晶志被警察绑架,后被构陷到法院。桦甸市法院于同年5月25日,不通知家属,不通知律师,对他进行非法秘密开庭。

第二天,白晶志的妹妹白桂芝、白桂英到法院质询。法院勾结“610”和公安警察,将白桂英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白晶志8年。

白晶志时年80岁的母亲不解,儿子不务正业,生活无着落,做坏人时没人管;修法轮功变好了,做好人过正常日子,反而被判刑。“这不是不让人过好日子吗?!”

白晶志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迫害后,因他拒绝写所谓“转化”的“五书”(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等),长期受到酷刑迫害,于2014年5月被迫害致死,终年57岁。

在2002年到2011年8月间,被桦甸市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另有徐贵军、班慧娟夫妇,各被诬判12年;段梁军被诬判7年,刘玉和被诬判8年。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迟德明、马友、毛春、郭成祥、黄雪林、金玉喜等,刑期不详。

在蛟河市法院任职期间

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王君先任蛟河市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

在任职期间,王君先至少对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负有罪责。

2011年12月23日晚,蛟河市4位法轮功学员丁玉彬(53岁)、王秀莲(50多岁)、李淑梅(71岁)、李学花(55岁)乘出租车去白石山后柳村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公、检、法、“610”合谋构陷,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家属聘请律师,对他们进行非法秘密判刑:李学花被诬判5年,李叔梅被诬判4年6个月,丁玉斌被诬判3年6个月,王秀莲被诬判3年6个月。

她们的家属不知道她们已经被非法判刑,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她们已经被劫持到监狱里。

2015年4月18日,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在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蛟河市法院百般无理阻挠其家属聘请的律师。

同年10月,蛟河市法院偷偷对杨永梅非法庭审,诬判2年。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蛟河市法轮功女学员刘越与父亲刘俊堂(时年75岁)、母亲陆泊凤 (时年71岁)一家三口因实名诉江泽民,于2015年8月27日被警察绑架、抄家,抢走许多物品。

刘俊堂于2016年8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他上诉后,蛟河法院违法,不办理上诉手续,将他直接劫持到吉林市监狱迫害。

陆泊凤被诬判4年,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监狱。刘越被诬判8年,曾于2001年曾被非法判刑7年,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蛟河市法轮功学员王俊杰,因诉江于2015年8月27日被绑架、抄家。2015年12月14日,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对王俊杰秘密非法判刑3年6个月。

任丰满区法院院长职务期间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王君先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在此期间,至少对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王君先负有直接责任。

2014年6月11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姜贵林,时年70多岁,正在家中吃午饭,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他被构陷到丰满区法院后,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4年。

法轮功学员白鹤,原是部队转业军官,1999年7月20日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残酷迫害,先后多次被绑架关押、非法劳教2年。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白鹤曾被四把电棍电击,恶人用袜子蘸痰盂里的脏东西往其嘴里塞、拽其两腿在地上拖行等,差点使他失去生命。

白鹤因起诉江泽民,于2015年7月23日被蹲坑的警察绑架。他的律师不让介入,丰满区法院偷偷开庭,于2016年8月5日诬判他3年6个月。白鹤上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2016年11月14日,二审发回重审。

律师五次到法院阅卷受阻。法院还逼迫家人辞退律师,遭拒。2017年6月7日,丰满区法院秘密开庭后,诬判白鹤2年8个月。

吉林市丰满区法轮功学员刘圣操,女,时年28岁,是一位年轻的优秀女教师,因在集市上向民众赠送年画、福字,于2016年1月30日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同年9月1日,丰满区法院不提前通知刘圣操及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偷偷开庭。刘圣操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法官郭芮竟称,北京律师不通知。

开庭进行了十分钟,就收场。2016年12月23日,刘圣操被丰满区法院诬判4年。

更多的案例不在此一一举例。

参与迫害的人不得善终

据明慧网消息,仅2017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厄运随行的人,实例涉及25个省、直辖市、达329人,而实际人数不仅仅于此。

其中,公安系统遭恶运者就有77人,占总人数的40%以上。直接执行迫害政策的参与者遭厄运的比例惊人:一般人员占47%,区县检察长级别占31%,两者合为78%。由于中共信息封锁,实际案例会远远超过此统计数据。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文基和公诉科长梁平波,先后于2018年6月底和8月初落马。他们曾听命于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毕崇江和副院长梁明,先后于2015年9月和2018年8月8日被免职,对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负有直接罪责。

2018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大陆各地分别有6名检察长和6名法院院长相继落马。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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