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要专家吁法律制裁中共侵犯人权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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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辰、林帆美国华盛顿DC报导)中国宗教自由等人权状况持续恶化。如何改善?

多位政要专家在美国首次宗教自由部长级会议期间受访表示,美国应加大力度,运用《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等法律手段,对实施酷刑和侵犯人权者进行制裁。

吁加大力度运用《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副主席Kristina Arriaga在采访中表示,美国政府应诉诸法律,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基督教、维吾尔等团体的官员予以制裁。她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以制裁的方式来遏制对宗教自由的侵犯。”

USCIRF前主席Katrina Lantos Swett博士说,“我希望一些直接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等不同信仰团体的中共官员, 受到《马格尼茨基法案》的制裁。这样,他们不能来到美国,他们的孩子不能到美国的优秀大学上学,他们在美国不能有银行账号、不能买房,他们也因参与这样的侵犯而被关注。”

如何制止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的反人类罪行?美国资深联邦议员Chris Smith建议,“美国政府需要以更大的力度运用 《马格尼斯基法案》,我们有工具对迫害者比如中共专制集团官员追责。”

“如果你实施酷刑和打压,那么你不能来美国,不能在这里经商。”他说。

去年12月,川普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发布一份全球人权侵犯者和腐败者的制裁名单,其中,北京公安局长高岩和巴基斯坦肾移植外科医生沙阿在列。

美国法律保护宗教信仰

7月23日,位于华府的“人权法律基金会” 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受邀参加一场与宗教自由部长会议相关的边会。她向大纪元记者介绍,美国法律保护宗教信仰,不少控告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的例子胜诉,比如: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确认,江泽民对迫害法轮功负责。

2002年10月23日,江泽民访问美国芝加哥,被法轮功学员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告上法庭,这是海外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第一案。

除了在美国,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也在其它国家和地区被控告,比如: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加拿大、希腊、澳大利亚、新西兰、玻利维亚、智利、荷兰、秘鲁、日本、瑞典、阿根廷和香港等。

其中,西班牙国家法庭2009年11月19日正式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5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

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2009年12月17日对江泽民和罗干发出逮捕令。

玛什表示,《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同时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她也正在和有关美国政府部门合作,提交中共官员迫害人权的证据,以便对他们实施制裁。

保护宗教自由 川普政府提具体行动计划

7月26日,美国宗教自由部长会议发布了针对中共的特别声明,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维吾尔、藏人佛教徒等宗教少数群体。

宗教信仰自由被写进美国宪法。1998年,美国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自1999年起,美国国务院每年将中国列为侵犯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

宗教自由部长会议期间,川普政府还提出几项具体的行动计划,包括:创建“应对群体灭绝及援助受害者计划”;与其它国家共同成立“国际宗教自由基金”,协助遭受迫害的信仰人士;宣布宗教自由会议为年度会议等。#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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