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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夫妇买期房等3年 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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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清心澳洲墨尔本编译报导)维州一对夫妇购买期房等待3年后,开发商却利用“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结束购房合同。社会呼吁维州政府修改相关法律。

据澳洲九号台《当今事务》(A Current Affair)报导,维州夫妇马库斯和凯莉想购买一处投资房,将来留给他们的3个孩子。3年前他们在墨尔本莫朗(Morang)找到了一个3卧室的期房。他们交了2万澳元定金,这个房子本来预计在今年年底竣工。但是上个月他们的新房梦却破灭了,开发商的律师发来律师信说开发商正在执行 “日落条款” ,房子不再属于他们了。

马库斯说如果他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他就会把钱投在其它地方了。

日落条款本来是用于期房在约定日期没有完工的时候保护期房买家和开放商的。然而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会钻“日落条款”的空子,撕毁楼花销售合同,仅仅是为了以更高的价钱重新出售房屋。

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会钻“日落条款”的空子,撕毁楼花销售合同,仅仅是为了以更高的价钱重新出售房屋。(新闻视频截图)

房产中介科伦(Christopher Koren)说该条款会对消费者不利。他认为不应该只是开发商心血来潮说,如果房价上涨,可以通过使用日落条款结束合同,然后加价10%到15%赚更多的钱。

“如果市场相反怎么办?房价下跌10%或15%,作为买家会想用更低的价格买这处房子。”

新州和昆州的居民可以在法庭上挑战日落条款。但西澳和南澳还没有启用该法规。

据律师Greg Jemmeson说,维州的相关立法很快会改变。维州政府正在酝酿通过新法规。

他说:“(它)将帮助消费者阻止开发商使用日落条款推迟开发,然后使用日落条款,以便他们能以高价出售房屋”。

“这意味着开发商需要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才能启用对他们有利的日落条款。”

马库斯和凯莉正在继续努力摆脱这个困境。

“(我)只是失望,心烦意乱”凯莉说,“你去办公室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了首付,然后三年后,他们只是说,我们不想把它卖给你了。一切都白费了。”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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