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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长者综援门槛涉违法

新措施被批变相逼长者工作 市民今申法援挑战政府

张超雄批评,提升长者申领综援的门槛,剥夺有需要长者依法获取社会福利的权利,涉嫌违反《基本法》。(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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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政府早前宣布由下月1日起,将长者申领综援的门槛提升至65岁,引来民主派及建制派的强烈批评。有议员批评政府理据不合理,变相逼长者工作,疑涉违反《基本法》。有长者将在今日申请法援,挑战政府决定。

由2月1日起,申领长者综援的最低年龄,将由原来的60岁上调至65岁,上周特首林郑月娥表明不会撤回决定,又指政策早已列入《2018年拨款条例草案》,并经立法会通过,反指是议员投票赞成。

翻查2018/19年《财政预算案》总目170“社会福利署”一项,在“2018至19年度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当中第三项正是“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当时有43位立法会议员投下赞成票,40人为建制派。建制派被指是“始作俑者”。

昨日在《城市论坛》上,一直关注长者福利的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批评,政府不是因为财政危机,而是为了划一标准,剥夺有需要长者依法获取社会福利,他直言涉违反《基本法》。“《基本法》第36条: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劳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护。)如果林郑只是用这个理由,我担心在法律上她会受到挑战。”

对于特首林郑月娥早前提到自己超过60岁,每天也工作10多小时,张超雄表示,许多贫穷长者的技术、教育程度未必很高,工作大都是工时长、工资低。若过去从事三行、建筑等体力劳动工作,身体衰退较一般人更严重,反问可选择什么工作。他批评,权贵只以自己角度考虑公共政策,做法离地。“如果她(林郑)去做‘12码’(指每日工作12小时),不知她可以做多久?”
长者“再就业”意义受质疑

关注长者福利组织“长权”成员林宗祐则强调,不少60至64岁人士并非自愿继续就业,质疑长者“再就业”的目的及意义。他认为,新政策是强迫长者劳动,“他们年纪越来越大,(体力)损耗好大,要看医生,政府医疗也会增加……是否要做死他们?”

关注综援低收入联盟成员欧阳达初也批评,收紧长者综援门槛是刻薄长者,逼60至64岁长者就业。他又说今次收紧政策不只是少了1,000元,加上补助金,长者一下少了1,500元的生活费。“在今时今日的香港,我们贫富悬殊这么严重,我们完全不能接受”。

在新政策下,有经济困难的60至64岁人士,只能申请成人综援,每月标准金额减少1,030元至2,455元。
林正财拒表态政府应否刹停

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正财在论坛上解释,新政策是希望够将退休年龄,由60岁延至65岁,鼓励长者就业,并非强迫60至64岁人士工作。但近期社会上的讨论,发现职场有年龄歧视,认同应解决该问题。被问到政府应否刹停或延迟推行,他拒绝表态,仅称交由政府研究,“相信政府不是铁板一块,社会有好多讨论,相信政府会考虑。”

林正财拒绝表态政府应否刹停或延迟推行,仅称交由政府研究。(蔡雯文/大纪元)

以上领取生果金(高龄津贴),75岁或以上领高额长生津人士可享免费公营医疗,60岁或以上为申请公屋长者类别,整体上不见得政府是要划一年龄,新政策反而削减福利。

社协又认为新措施违反《基本法》第36及145条。(《基本法》第145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自行制定其发展、改进的政策。)社协今日将联同一位59岁8个多月的长者,到法援署申请法援,希望以法律程序,司法复核挑战政府,希望保留在60岁可领“长者综援”。◇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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