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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审查委员会:中私企入澳投资均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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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天睿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已经无法相信中国私企可以摆脱中共的控制,其内部人士表示,中国大陆的国企和私企并没什么区别,他们都得听命于中共,因此,中国的对澳投资都得经过审查。

与2014年澳中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相比,外资审查委员会对待中国投资的立场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也是对中共出台《国家情报法》的回应。

中共2017年推出的《国家情报法》的第七条、第十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中共情报工作机构,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支持、协助和配合中共的情报工作,不管是在境内还是境外。

近日,一位与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智囊团有直接联系的资深消息人士对澳洲金融评论报说,《国家情报法》已经“消除了私企和国企之间的界限”。

“中共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该消息人士说。“中共给私企帮了个大倒忙。”

外资审查委员会对中国投资立场的转变意味着所有的中国投资都将进入委员会的审查范围之内,尽管自由贸易协定允许最高11.5亿澳元的非敏感领域和2.66亿澳元的敏感领域的中国投资可以不经委员会批准。

一位曾代表大量中国买家的律师透露,尽管条文还在,但几乎所有的中国投资都被转给外资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他说:“世界已经变了,你肯定不能总是依赖白纸黑字上的规则。”

掌控外资审查委员会的澳洲财长弗莱登伯格(Josh Frydenberg)表示,澳洲欢迎外国投资,但必须先确保其不会与澳洲的国家利益相悖。

今年年初,在上海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江河集团提出收购澳洲的综合医疗服务集团Healius,但Healius董事会建议股东不要对此作出回应,其部分原因就是资金来源不明和尚未获得外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

Healius掌握着100万澳人的敏感医疗数据。外资审查委员会主席欧文(David Irvine)此前曾表达过对外国公司掌握包括医疗领域的“数据敏感资产”的担忧。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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