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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联系雇员违法?市议会提案遭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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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在数码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天涯”变“咫尺”,在家动动手指就可以做工作挣钱;有人甚至7天24小时都挂在手机或者电脑上,这又带来新的问题:人们还有私人的休息时间吗?

“纽约市伙伴”组织总裁瓦伊德批评市议会太关注“坏蛋”了。
“纽约市伙伴”组织总裁瓦伊德批评市议会太关注“坏蛋”了。(市议会网站截图)

日前市议会把目光聚焦在这个问题上。市议会“消费者事务委员会”主席艾斯宾(Rafael Espinal)提议, 欲定私营企业主“在工作以外时间给雇员发电邮或者短信之后要求回复”为“非法”。这个提议引起市政府以及各行业组织代表的反对。

市议会消费者事务局主席艾斯宾提出“下线权”法案。
市议会消费者事务局主席艾斯宾提出“下线权”法案。(市议会网站截图)

艾斯宾在昨日(17日)的提案听证会上表示,纽约人的工作时间在美国已经是“最长”的了,而新的通讯手段要求更长。他引用一项调查说明,在美国,59%的人在工作以外用电脑工作;50%以上的人说每天多工作2小时以上;还有一项调查表明,美国人现在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3.5个小时,加上周末的时间,每周花费72.5小时的时间在完成工作上的任务。

“近几年科技的发展对人们的工作时间期望更大了,简直让人日夜不停地工作。”他说,“其中很多时间是没有工资的,这些员工成了受害者。”

所以他要立法“保护”员工,让他们有“下线权”,让雇主联系不到。雇主如果要求他们看邮件并回复,那就要触犯法律了。

这个提案首先遭到市府“消费者事务局”DCA的反对。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执法太困难。“这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DCA法律办主任亚当斯(Casey Adams)表示,而且市府已经有最低工资与带薪假等保证工人薪酬的法律了,“这个提案执行起来太困难……所以我们目前不支持。”

四个商业组织代表上台发言,他们一致反对这个提案。纽约地产理事会的代表认为,这个提案和联邦有关额外给工资的法律有抵触;而且,他认为,与其管工作外时间,“还不如改善纽约市的公交系统,让人少在通勤上浪费时间。”

布碌崙商会的代表表示,目前纽约小商家已经抱怨政府监管太多了,在人们已经依赖电子通讯的时代,这个提案“太单方面”,没有考虑当今多元化的工作环境。

代表700多科技企业与30多万员工的“纽约科技”(Tech:nyc)组织代表表示,电子通讯也让职工工作时间灵活了,很多人在家就可以工作。所以这个问题是雇主和雇员互相商量的问题,不能用法律解决。

另一家非营利组织“纽约市伙伴”(Partnership of NYC)总裁瓦伊德(Kathryn Wylde)说的更加一针见血。“市议会太关注那些坏蛋了,绝大多数的纽约市雇主都是好的,是富有竞争力的,他们要做好才能吸引人才。”她说,“你们不能为例外者立法。”

瓦伊德用三个“不”字概括她的结论,即这个提案“不实用”、“不必要”、“不可执行”。◇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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