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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元宵节应节商品 13.5%标示不合格

桃园市经发局及消保官针对目前市面上的红包、春联及各种应节商品进行抽查。(徐乃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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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商品,桃园市经发局及消保官针对目前市面上的红包、春联及各种应节商品进行抽查,发现有13.5%的商品标示不合格,抽查结果相较以往的不合格率(约三至四成)已显着降低,不过,仍然提醒消费者购物前要仔细观察商品标示等,才免花钱当冤大头。

桃园市经发局及消保官抽查卖场卫生纸等。 (徐乃义/大纪元)

桃园经发局提醒,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电话等资讯,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经发局长郭裕信呼吁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标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桃园市经发局本次抽查111件年节应景商品,有15件不合格,以红包袋不合格7件最多,其次为吊饰;主要缺失为“未标示制造日期”、“未标示制造商(及进口商)、“商品原产地”及“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资讯。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

桃园经发局提醒业者切勿以身试法,贩卖来路不明或标示不实之商品,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民众若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经发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倘有消费争议事件可拨打1950提起申诉或咨询相关问题,进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以防止来路不明劣质商品危害国人的健康,保障民众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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