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涉黑保护伞 黑龙江公安厅厅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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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前巡视员、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闫子忠日前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闫子忠被指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收受巨额贿赂,贪污等。

中纪委官网10月10日公布了上述对闫子忠的处分。通报指,闫子忠与他人串供,向当局提供虚假情况,对抗审查;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逃避查处提供帮助,在企业经营、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闫子忠还被指,执法犯法,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充当其“保护伞”;卖官鬻爵;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等。

现年61岁的闫子忠长期在黑龙江公安领域任职,曾任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总队总队长等职;2010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此后任省公安厅巡视员至2018年2月退休;2019年4月被查。

中共治下“警匪一家”的现象比比皆是。今年以来,除了闫子忠,还有多名中共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官员被曝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包括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长王宪斌、伊春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伟东、虎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孙宝东、林甸县公安局原局长贾耕田、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长白路、同江市原公安局长董慧等。

其中,王宪斌2012年11月至2017年4月曾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曾是时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的下属。

闫子忠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达6年多,期间还曾因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通告追查十多次。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闫子忠当上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后,马上就布置了对法轮功学员继续迫害的任务,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仅2011年,牡丹江市就有刘雪琴等至少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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