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停止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及有关更新表格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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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移民局在10月12日发布消息,宣布移民局将接受法院的决定停止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直至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并撤销临时禁令。

美国移民局在2019年8月12日宣布了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最终规定对公众负担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和扩大并规定那些现在或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人将不符合绿卡条件。该最终规定在2019年8月14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发布供公众阅读并提出意见并计划于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此后移民局又发布通知,宣布将从2019年10月15日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正式生效日起开始启用一系列更新的移民申请表格并从新法规生效之日起停止接受这些表格的现有版本。

在移民局发布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之后,许多机构和组织和包括三藩市、加利福尼亚、缅因州、华盛顿州、维吉尼亚、夏威夷等一系列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在不同的联邦法院状告美国国土安全部及其下属的移民局,质疑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的合法性并要求法院发布临时禁令制止该法令的实施。

在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公布后移民局又宣布将从2019年10月15日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正式生效日起开始启用一系列更新的移民申请表格,这些表格包括I-485(绿卡身份调整表格)、I-129 (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表格,例如H-1B、L-1、 O-1等工作签证)、 I-539 (非移民身份转换或延期申请表格,如B-1、 F-1、L-2等), 及I-864和I-864EZ(移民申请经济担保)表格。根据移民局的有关通知,移民局将从新法规生效之日起停止接受这些表格的现有版本而只接受包含公共负担有关内容的更新表格,但这些更新的表格却一直没有公布。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简称AILA)在与移民局沟通要求推迟新表格的启用日期无果后于10月7日在哥伦比亚地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状告移民局,要求法院禁止移民局启用新表格并要求移民局至少在新表格发表后60天之内或到2020年1月1日继续接受以上表格的现有版本。

2019年10月11日3个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包括纽约东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加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华盛顿东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分别发出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禁止移民局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并推迟该最终规定的生效日期直至法院做出最后判决。以上禁令中有两个是全国范围的禁令,禁止移民局在美国任何地方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有鉴于此,移民局在10月12日发布消息,宣布移民局将接受法院的决定停止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直至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并撤销临时禁令。

与此同时,哥伦比亚特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也于10月11日就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诉讼发出禁令,禁止移民局在2019年10月15日启用新的表格,此禁令还特别注意到其它机构联邦地方法院就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发出的类似禁令。根据此禁令,移民局已撤回包含有公共负担内容的I-485、I-129、I-539,及I-864和I-864EZ最新版本并将在有关诉讼进行期间继续接受上述表格的现有版本。

总结以上资讯,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的生效日期已经推迟,具体是否生效及何时生效将取决于有关诉讼的最终结果。另外在目前移民局将继续接收现有版本的I-485、I-129、I-539,及I-864及I-864EZ表格,新表格的启用及现有版本表格的截止日期也将有待于有关诉讼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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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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