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先例无助遏止抗议浪潮

香港禁蒙面法引反抗高潮 港府火上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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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05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将实施《禁蒙面法》后,立即引发港人大面积的抗议。英媒报导说,这项法令不仅执行困难,而且法国和德国执行该法失败的经验显示,该法对于阻止抗议浪潮没有帮助。

《禁蒙面法》引18区同时反抗

林郑月娥4日下午3时在记者会上宣布,香港从5日零时起实施《禁蒙面法》。虽然目前该法已经正式生效、实施,但就在林郑宣布将实施该法后,立即引发港人更大一波的反抗浪潮。

4日下午起,港人在多个区开始抗议,他们身穿黑衣、面戴口罩,高喊着“五大诉求,缺一不可”、“香港人,反抗”、“解散警队,刻不容缓”、“香港政府,出卖港人”等口号,并在商场上写出“蒙面无罪、立法无理”的心声。

入夜后,抗议场面愈加火爆,各地陆续出现抗议者占领马路、堵路设置路障,以及破坏地铁站和中资机构的情况。

据中央社报导,4日晚是反送中运动爆发以来,全港首次出现18区同时上演抗议活动,甚至连未曾爆发抗议游行的港岛南区香港仔、也第一次发射催泪弹。

港府在火上浇油

BBC报导称,港府企图要通过《禁蒙面法》来阻吓港人的抗议活动,岂料触发香港多处再次爆发抗议活动。

文章质疑港府出台的《禁蒙面法》对阻止抗议活动无帮助,还可能是“火上浇油”,并将“火上浇油”放在标题上凸显。

报导援引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陈文敏的话说,坚持蒙面的示威者也不会理会这部法律,会继续蒙面参加示威。

《禁蒙面法》只会约束一些愿意遵守这个规例的人,但过去数个月不断有人参加没有警方批准的游行,违反香港《公安条例》内的相关规定。陈文敏说,“如果示威者已经准备好违反《公安条例》,没有理由期望示威者会遵守《禁蒙面法》这个更具争议的规定。”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认为,《禁蒙面法》对解决目前的抗议浪潮“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只会引起更多香港市民的不满。如果大量抗议者无视禁令,依旧配戴口罩游行,香港警方根本无法处理。

德法前例:无助遏止抗议活动

报导表示,《禁蒙面法》不仅执行上会有困难,而且根据海外德国、法国等国家经验,该法对于阻止抗议浪潮没有多少帮助。

法国总统马克龙(Emmanuel Macron)去年想调高燃料税,不料引发“黄背心”抗议浪潮。法国政府为了处理抗议活动,制订了《反蒙面法》并于今年4月生效实施。今年4月收紧当地的“反蒙面法”(loi anti-casseur),禁止任何人配戴面罩参加游行,违者可被判囚1年。

但当地的抗议浪潮一直持续至今,有批评人士指出,“反蒙面法”增加政府控制人民的权力,但对于阻止暴力示威浪潮毫无帮助。

而西德早在1985年订立“反蒙面法”,禁止任何人在户外的集会或示威活动中故意阻碍警方辨认参加者的身份,但当地政府的数据显示,暴力示威浪潮并没有因此减少。

研究德国历史的香港浸会大学助理教授钟子褀也观察到,即使制定“反蒙面法”,1985至2001年德国的暴力示威数据并没有“明显或显着”改变,暴力示威者依然持续使用暴力。

另外,许多设有《禁蒙面法》的国家,在执行该法时会遇到不少难度。如美国多个州设有该法,但在执行中遇到挑战。

1978年加州一名伊朗裔学生控告当地政府,要求参加针对伊朗末代国王巴勒维(Mohammad Reza Pahlavi)示威的学生能被准许戴口罩,借此隐藏身份,不然伊朗政府可能针对参加者的身份,迫害他们在伊朗的家人,示威者最后胜诉。#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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