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连千毅看守所看电视 高检署:全禁止

人气: 98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19年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综合报导)高雄直播主连千毅于9月22日遭高检署依涉枪炮、恐吓、组织犯罪等罪名羁押禁见;但据媒体6日报导,在押的连千毅竟能申购掌上型电视观看,并得知后续案情。矫正署证实确有此事,但皆依规定办理;而高检署7日则驳斥,“有关接见、通信及受授物件全部禁止”。

矫正署解释,高雄地院开出的羁押票并无特别注记不能看电视。依大法官释字第653号解释,基于保障被告人权及无罪推定论,除非羁押票上有特别注记限制事项,否则不会限制被告看电视或听广播;被告依规定申请掌上型电视,只要在他能自行运用的时间、不妨害到他人的时段,都可以看电视,也不会限制他看哪一台或哪一类的节目。

为此,高雄地检署7日上午仍指派主任检察官陈永章、罗水郎前往高雄看守所了解状况。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在同日上午11时15分表示,连千毅的羁押票上,合议庭已明白表示“有关接见、通信及受授物件全部禁止”;随后又进一步说明,有关可否申请电视,是矫正署自行解释,押票上只有在“部分禁止”时,才会注记禁止范围。

而高雄地院也强调,重点在于观看的节目内容。应视在押禁见的被告所看的电视节目有无违反羁押时欲禁止接见、通信的目的;目前此案件正在侦查中,检方也已着手调查,尊重检方调查后的意见。◇

责任编辑:王愉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