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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洗发精宣传可减少落发 男子挨罚4万元

新竹市卫生局统计今年1-10月化妆品违规案件共开罚18件、裁罚16万5,000元,其中有6件标示违规,12件广告违规,另涉违规移他县市计4件。(竹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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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倩玉台湾新竹报导)今年7月1日起“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修正新法上路,罚款大幅提高,广告不实最高可罚500万,新竹市卫生局提醒市民务必遵守法律,以免触法,近期就有市民王先生,自行上网贩售海伦仙度丝洗发精,因广告宣传可以减少落发等,被处4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此次新法重点在大幅提高化妆品违规罚则,特别是针对广告不实与夸大疗效等提高罚锾,更不能有宣称医疗效果,并且增加产品须确实登录等相关规定,另外,自110年7月1日起也会将非药用牙膏及漱口水纳入化妆品管理,希望透过详实的法规对市面上推陈出新的产品进行规范,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新竹市卫生局也会配合卫福部食药署进行稽查,提醒民众务必注意。

卫生局表示,一位新竹的王先生今年8月于拍卖网站刊登海伦仙度丝洗发精广告,内容描述“医疗级洗发精…镇静头皮,改善血液循环,减少落发…活化毛囊,告别发量稀疏,让你的头顶不再光溜溜…零过敏…”等夸大字句,就因违反新法广告不实与夸大,被处以4万元罚锾。

近年国外旅游盛行,伴随网际网路普及,民众常趁出国购买化妆品回国,再透过购物网站自行上架转售,恐违反产品标示等相关法规,最高可处新台币100万元,刊登或转贴夸大不实、宣称疗效之广告,最高可处新台币500万元。(竹市府提供)

卫生局提醒,化妆品广告违规罚则由5万元以下,修改为涉及虚伪夸大处4万至20万元,宣称医疗效能处60万至500万元,于110年7月1日后标示违规由10万元以下,提高至1万至100万元罚锾,新竹市卫生局统计今年1-10月化妆品违规案件共开罚18件、裁罚16万5,000元,其中有6件标示违规,12件广告违规,另涉违规移他县市计4件。

卫生局呼吁,化妆品业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刊登广告不得夸大不实或额外宣称具有医疗效能。近年国外旅游盛行,伴随网际网路普及,民众常趁出国购买化妆品回国,再透过购物网站自行上架转售,新竹市卫生局长王宗曦提醒,贩售从国外带回之化妆品,恐违反产品标示等相关法规,最高可处新台币100万元,刊登或转贴夸大不实、宣称疗效之广告,最高可处新台币500万元。相关问题可拨打1999或电洽 (03)5353170。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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