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九千万 北京原副市长李士祥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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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3日讯】北京市政协前副主席、原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日前以受贿8819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前,李士祥曾被指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等。

据中共官媒报导,11月12日上午,吉林省长春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士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法院指,2001年至2013年,李士祥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推进拆迁、调整规划、项目推广、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获取融资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19万余元。

据报,李士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称,因李士祥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对其从轻处罚。

现年61岁的李士祥一直在北京任职,是江派大员、中共前政治局委员刘淇的旧部。刘淇担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李士祥2003年1月从朝阳区区长升任朝阳区委书记,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出任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跻身副部级。

刘淇卸任北京市委书记后,李士祥2012年7月出任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2月转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次年9月落马。

今年2月的处分通报中,李士祥被指把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和职工录用等方面收贿等。

中共十八大以来至今,北京市共有三名省部级官员落马。李士祥是继北京市委前副书记吕锡文之后落马的北京“第二虎”,也是中共十九大以来落马的北京“首虎”。

李士祥落马后不久,2019年1月北京市原副市长陈刚在中国科协出任书记处书记任上也被查。据财新网援引知情人士透露,李士祥与当时主管北京城建事务的陈刚曾收受同一新疆籍商人的贿赂。

11月7日,陈刚在南京受审,其被控受贿超1.28亿元。陈刚、吕锡文也都是刘淇的旧部。

而李士祥和刘淇都曾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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